“人类社会是依靠什么来进行运转的?答案是秩序,或者说是法律。
但秩序或者说是法律为什么会出现呢?它是由强者决定的吗?其实不是。
准确的来说他是由害怕更强着而出现的。
我朋友说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
举个例子,五十年前,超凡力量突然出现,于是原本一个个平凡的人突然拥有了强大的力量,以至于当时的基础枪械武器根本无法阻拦人们膨胀的。
那么第一阶段就出现了。
你拥有了强大的能力,没人能够阻拦你,没钱了你可以想抢谁抢谁,谁惹到你了,你可以想杀谁杀谁。
很爽。
但随之而来的第二阶段就出现了。你会发现拥有超凡能力的不只是你一个人,别人也处在很爽的第一阶段。
你不知道会不会有比你更强的人,你不知道会不会有自然人怕被你抢被你杀然后联合起来除掉你,所以这个时候你就有了一个担心的问题,自己会不会也被抢被杀啊。
那么怎么防止自己面临被抢被杀的局面呢?于是,大家就做下来签订了一个协议,协议规定,我不去抢你杀你,你也不来杀我,大家和平友爱相处。
这就是公众秩序的出现。
而紧接着第三阶段出现了,一个没脑子的智障中二病觉醒了一个很强的超凡能力,他想抢就抢,想杀就杀。
这时候大家一看,这智障不遵守契约导致很多人也开始不遵守契约,于是又回到了第一步。
你杀我我杀你,你抢我我抢你,乱成一团,然后人人自危。
面对这样的局面,大家没办法忍受契约白签了,于是便只能解决那个智障。
于是法律就出现了。
归根到底,无论有没有超凡能力,无论超凡能力有多强,法律的出现都是必然的现象!而违反法律的便要受到惩罚·······”
一边回忆着曾经和李明探讨过的内容,王博华一边不自觉的学者李明的口吻将这一段内容复述了出来。
如果说刚刚两方更多的是因为拖延时间的缘故选择让王博华开口,而在面前这个小伙子开口说出【这就是公众秩序的出现】时,似乎主观上另一种原因的比重上升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