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也没衣服穿,我总穿他的,爷爷也该冷,而且过年和现在不一样嘛,就差那么几天。”辛安冬最知道老太太吃他这一套,可劲的拽着奶奶的手撒娇,也不怕被自己恶心死。
“你也知道就差几天,几天也等不及?!”辛奶奶被孙子磨得没法,前两天还跟老伴说孙子长大懂事了,今天一看还是个要穿漂亮衣服的小子,没好气的说,“你妈给你买的棉袄你早早穿身上了,这件羽绒服又要穿,奶看你就是好漂亮,那件穿多了不稀罕,要祸祸这件贵的是吧,快脱下来!”
不脱不脱,难得穿着羽绒服,感觉浑身轻松了很多,而且一会功夫就有热意,他更舍不得脱了。
“奶,我真冷,你摸摸我的手,是不是像冰棍一样了,还有我这脸,紫的都快肿起来了,早上出门的时候我还感觉鼻子有点痒,现在是浑身觉得冷,我觉着再不穿厚实点我准得感冒。”
又是装乖又是卖可怜,好说歹说,总算把固执的老太太说服,辛安冬穿着崭新暖和的羽绒服出门,感觉整个人都活过来了。
他没有代步工具,全凭他两条腿,路上的野花野草光秃秃的,盖着一层白霜,看着就令人手脚发凉,从自家村子到另一个村要走半个多小时的路,好在走着走着身体内能量消耗产生了热量,他总算是不再冷。
之前因为王启军的原因在王家村买的两头猪,一方面是两人相熟给王启军一个挣钱的机会,另一方面主要是怕在自家村子买猪会引起其他村民的注意。虽说,村里人都知道辛家在县城卖龙虾,但还真没多少人知道他们现在已经不是单纯的摆摊而是开店了。
辛家人低调,不会出门吹嘘,赚了钱也是闷声发大财,就是怕村里人说酸话。不要怪辛家人小肚鸡肠,实在是农村里人都是这样,你穷我穷大家一起穷的时候会比较淳朴一些,有那么点守望相助的意思,但要是陡然有那么一户人家先富起来,那就打眼了,何况辛家以前穷得叮当响,现在要是让其他人家知道他们已经在县城开店肯定炸锅。
以前缀在屁股后吃不上饭的人家都当上大老板了能不羡慕嫉妒吗?摆摊那会多少村民有样学样的卖龙虾,就是现在村里还有好几户在摆摊卖龙虾,也就是味道不咋地生意有碍。还有葛金花,亏得同为辛家人都能想出那么阴毒的法子要害辛安冬一家,如果不是宗哥,这会他们一家恐怕早就因为父亲失手伤人家破人亡,哪还有现在的自在幸福。
所以,辛安冬对本村人的印象有点差,他宁可走多上半个小时的路也不愿意在本村买猪,更不想多生事端。
辛安冬找的这个人也姓王,叫王爱华,王爱华同样是辛家龙虾馆的供应商,但他能供上的量比较少,基本上是一个星期才一回。倒不是辛安冬不愿意收他的龙虾,而是王爱华还在读书,他能捞虾的时间有限。
王爱华,今年十七岁,是一名高一的学生,父亲早亡,家里只有寡母和他。他在他们村的名气不亚于辛安冬在村子里的名声,两人都是成绩拔尖家里却穷的叮当响,辛安冬还好些,至少父母健全,爷爷奶奶也在。
王爱华就惨了,别看他名字像女孩,但却是纯爷们,不过这个纯爷们命不太好,他刚出生母亲难产,父亲挖河道的时候累垮身体一觉睡了过去,从此没醒过来。爷爷奶奶是极品,只偏心小叔从来不管他和母亲的死活,王爱华自小就要扛起家庭重担,照顾病重的母亲,硬生生能上到高中全凭他成绩出类拔萃,还有他母亲拼死咬牙让他上。
王爱华是个孝子,这是毋庸置疑的,他不愿意再上学因为学费让母亲受累,但母亲以死相逼他只好认命的背上书包继续读书,可家里实在揭不开锅,学校里又要钱买书,那时候王爱华已经走投无路,恰恰好走到辛家龙虾馆门口。
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主动上门问辛文芳收不收龙虾,辛文芳当时就愣住了,辛家龙虾馆客源稳定,每天龙虾的需求也稳定,有王启军这个大头在,辛家那时根本不需要龙虾,所以辛文芳就准备拒绝王爱华。
正当他心如死灰的时候,早早注意到王爱华的辛安冬这时候出现了,他不顾母亲的眼色,笑着同王爱华谈龙虾的收购条件,直到喜不自禁的少年离开,辛母逮着他一通训,辛安冬才笑着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