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章

以为是那种古老的佣兵团,或者是强者组建的,谁知道是半神啊!

要是知道对方是半神,他肯定二话不说,带着自己人远蹿回去,起码百年之内不再出门一步,蹲家里的法师塔里参悟魔法。

“你怎么想的?设计他们来送死?”金龙皇对兰璐思比较好奇啊,这么阴险的手段用在自家人的身上,是不是太缺德了?

“不弄死他们不行啊!”兰璐思竟然哭了:“我们是魔族吸血鬼跟兽人蝙蝠族的混血后代,本来混血就容易出事,一开始当然是魔族血液占了上风,可是兽人帝国里都是兽人,蝙蝠族的声波攻击是他们的种族特征,我们要是没有很容易被兽人们怀疑,所以融合了两代之后才有声波攻击,幸好这一支是在山里生活的蝙蝠族,等到五代之后,才敢走出山林,在城市里生活,可是越融合就越倒霉,最后发明了吸血这个捷径,吸食强者新鲜的血液,吸收他们血液里的能量,本来还有半神强者的,后来就陨落了,法圣剑圣本来一大堆,最后也没能留下,现在最高的武力就是法圣,大长老,已经坐镇很久了,马上就要坚持不住了,不过多年来,研究有了一些进展,只要不断的吸血,也能快速的累积出一个高手……这就是我们不落败的秘密,在兽人帝国,德古拉家族也算是崛起的大家族了。”

第270章 差点被忽悠

从兰璐思的叙述里,公羊星瀚跟金龙皇知道了他的苦衷。

为了保持这个家族的神秘,以及混血魔族后代的身份,他们在无法有强者诞生之后,又想到了吸收自己人的血液这个邪恶的办法。

毕竟自家血脉吸收起来要方便很多,且残留的也少。

果然如同金龙皇说的那样,他们对别人狠毒,对自己人也特别能下得去手。

在发现自己体内积攒的各种不服气的力量太多了,大长老就寸步难进,总需要高级血液来压制,例如他吸收了一个大魔导师的血液,自己就成了大魔导师,可他需要吸收三个法神的血液来化解大魔导师留给他的麻烦,然后又要吸取起码五位法圣的血液来压制法神遗留下的不服管教的力量,无法吸收的这些他只能压制而不能化解,只能期盼越高级的血液来压制,化解的门道就是用五位同族的同等级别的高手来牺牲,以达到化解的目的。

而且这种无法驾驭的能量在身体内堆积的久了,就跟个不定时的炸弹一样,谁知道什么时候会爆炸?

三千年前他们家最著名的一位法圣,就是自爆而亡。

为了寻找一条出路,这些老妖怪们已经疯了,所以这些年他们家的人口是负增长。

“所以你要弄死他们?”金龙皇饶有兴趣的问他一“自己打不过就算计了我们?”

“我也是没办法,你们是我见过的强者里面,武力最高的人。”兰璐思倒是会说话,而且他现在跪在那里,十分恭敬:“而且你们很有正义感,并没有胡乱杀人。”

异世界并不流行跪拜,除了对神明外,一般见到国王、皇帝什么的都只是弯腰行贵族的礼仪,一般跪拜的只有奴隶和被侮辱的人,再不就是真的心悦诚服,才会行大礼跪拜。

现在,兰璐思对他们俩大礼参拜,是将自己放在了最卑微的位置,希望他们能网开一面,放过他。

“就因为我们放了你走,还把魔兽丢给了你,你就认为我们是好人?”金龙皇觉得真没意思,这就认为是好人了?他什么时候当过好人了?好龙他都没当过。

龙族谁不知道当时的金龙王那是谁都惹不起的存在?

“也因为我以为二位是人类。”兰璐思道:“人类在兽人帝国虽然没有受到伤害,但是终归不是兽人,无法在兽人帝国过一辈子……”

那意思就是说,他们狩猎完毕是要离开的,尤其是佣兵这个行业,不说是四处流浪,可做任务天南海北的跑,一年到头都不一定能在同一个地方走过两遍,何况是跨国。

他就见过两个跨种族国度来到兽人帝国的佣兵团,曾经二次来到过这里,其他的佣兵团都是雲花一现,最长时间在兽人帝国盘桓了三年,最短的就三天。

所以他认为,用人类佣兵团解决家里这十一个老不死的很合适。

但是他看错了人。

没想到就这么一次,他踢到了铁板。

“你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让我们放过你的族人吧?”公羊星瀚看他可怜的样子,其实真的心软了。

“是的,我的族人不多了,您二位贵为半神强者,碾死他们就像是碾死蚂蚁一样的简单,请给我们一个生存下去的机会,我们都是可怜人……呜呜……”他哭得很伤心。

公羊星瀚心有戚戚焉,眼神眼看着就软了。

金龙皇却将他扒拉到身后藏起来,不让他看到兰璐思,然后很没有礼貌的用脚丫子踢了踢眼前趴伏在地上的家伙“你干掉了这些家伙,你就是你们族里最高的高手了是吧?”

兰璐思的身体一僵。

“等我们走了,你就可以将这个家族攥在手里,等你晋升遇到了危险或者无法再进一步的时候,这些族人,家人,就是你的最后一搏的本钱,大家都是血亲,到时候你也把他们养的够味道了,再重复大长老他们的行为,而这次,你的后辈们,恐怕没有你这么幸运了吧。”金龙皇的话,让公羊星瀚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而兰璐思,瞬间就从地上腾跃而起,他想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两个人,只要给他一点时间,他就能在这森林里消失,哪怕要在这森林里过几年的野人日子,他也认了,从比没了性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