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书其实心里想去的是首都最富盛名的酒吧夜店晃晃,可人家金爽愣是带遍洛书把一众名胜古迹都晃过去了,看他有意带自己去长城,洛书终于心慌了。
“可老大说了你挺爱这些的,上次就是没了机会很后悔呢!”
那时是那时,人林静明在洛书当然是去逛正常点的地方了。“对了,去你们学校看看吧。”这胖子虽说胖,体力可比洛书好得多,也不知道怎么弄的,一般胖子的喘气声也不怎么明显。
“这样啊,也好。”
洛书上次就是在门口晃了一圈,知道了地理,里面还真没去过。的确是理工科学校,过了去大多都是男的。
“听说是考试周,你怎么没去考试啊?”
“哦,我没说吗?我比老大小一届,考试时间跟老大不一样。”
“哟,这不是爽爽嘛!”路上遇到了熟人,“嘿,这人谁啊,真俊!”
洛书又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真是物以类聚。金爽给洛书介绍,“这是我们部门的,周明,明明。这是洛书,大学新生。”
“你们部都这么叠字叫人?什么部啊?”
“是滴。”明明抢白,“我们反串社的传统,显得人不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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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打量了洛书几眼,不觉踮起脚拍了拍高耸的金爽的肩膀,“嘿,我说这不错啊,肯定能成为我们社头牌。我说学弟,大二我们社也还有招新的。”
金爽也看向洛书,他第一眼看到洛书觉得不愧是跟老大混的人,当然,他那时忘了自己也是跟林静明混的了。
洛书连忙摆摆手,“我成绩达不到这个学校的,况且,其实我是个文科男。”文科男的外表,文科男的内心,决定选择文科男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