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族打了这么多年,不差这一时半会儿。”太一说,“要不要跟我一起?”
“我?大哥知道吗?”
“这也是大哥的意思。你修为不低,洪荒众生修为大多玄仙修为,达到金仙就已经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大罗金仙更是寥寥无几,不必妄自菲薄。龙凤之战他族不便参与,你我可变化模样,隐藏修为与真身,也算有趣。”
伏光被他说的有点心动,“好,我跟哥哥一起!”
太一虚空一握,伸开手后掌心多了个精巧的红色戒指,戒指以火焰为纹饰看起来很漂亮,比伏光前世见过的饰品高档多了。
“一个小玩意。”太一把戒指丢给伏光,漫不经心道:“用太阳真火锻冶出来的,勉强算是后天灵宝,内有一方乾坤,可用来盛放死物。里面有几件兵器,你挑个趁手的。”
“多谢二哥!”伏光开心地收下,新奇地把玩了一圈,又以神识探入戒指中,翻了翻里面的东西。
他以前没做过这种事。倒是小说里看到过不少,现在有种次元壁破开的感觉,不禁有些激动。
太一本来没当回事,看到伏光如此喜欢自己送的礼物,心中也觉得欢喜。
他的弟弟真的太容易满足了!
明明没有变回原形,为什么突然觉得弟弟好可爱?
伏光从里面挑了支金石枪,质地坚硬,棱角锋利,品质和刚才的戒指差不多,不会太显眼。枪.身通体金色,顶部带有凹槽,看起来威风凛凛。
他本来想拿把剑来着,考虑到没有作战经验又很怕挥舞的时候剑神伤了自己,退而求次选了枪。
太一看到他选的武器,点了点头,“练练?”
“好啊,我从来没打过架,二哥可要让着我点。”伏光含笑,拿着枪站起身来挥舞了两下,感觉重量还行,挺顺手的,没有想象中那么生涩。
二人飞出宫殿,落到一处宽阔的平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