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知道现阶段,地球哪里才算得上安全。但根据布莱尼亚克的喜好,人们认为当下远离繁华都市,躲藏在荒凉的无人区,也许能减少被收进瓶中城的几率。

这些机械人一落地,就朝迎面而来的车辆射出了机械触手。触手砰砰扎破前窗,从司机的前额一路插到后脑。

大桥上的车辆连环撞尾。熊熊燃烧的火焰染红了半边阴郁的天空。

那些插在人脑里的机械触手,向机械人们传递了一个新的讯息。

“哥—谭—”

机械人腐烂的口里,吐出这个字眼。

它们认知到,这座大桥的另一端,是一座叫哥谭的城市。

机械人跳上车顶,踏着车辆前进。

掩埋在烟尘之中的桥梁终端,此刻开始火光大作。

机械人们的头颅,被迎面飞来的数发RPG炸得粉碎!

“——Fuck off。”

死射单腿踩在装甲车顶上,嘴角贴着滚烫的炮管。

随着又一发□□射出,这句粗鄙之语穿过浓烟和火焰,直直炸穿了最后一个机械人的头颅。

企鹅人在装甲车里跳脚:“能不能省着点用?这都是我的钱!”

死射充耳未闻,侧过脸吐了嘴里的烟,重新装弹上膛。

从前,人们担心无政府的哥谭会自建军队,是有道理的。

至少在此刻,各家黑帮把看家家伙拿出来的时候,汇聚起来的重火力,让哥谭成了比军方反应更快的军事堡垒。

死射:“贝恩那群人在干什么。”

他刚刚来的时候,看见贝恩带着一伙浩浩荡荡的人,手里提着一个机械人的脖子,往墓地去了。

企鹅人:“别问我。我不跟那群蝙蝠迷玩的。“

40分钟后,贝恩那张可怕的金属面罩,和他那身跟头颅大小不相符合的盘虬肌肉,出现在全世界的每一个屏幕上。

他的第一句话,就是一声叹息似的问候。

“Ah……蝙蝠侠。一个惊喜?”

贝恩并不是土生土长的哥谭人。

他的生母是圣普利斯卡——一个战乱小国的服刑者,因此从他出生的第一天起,他就在一个黑暗的地牢中苟活。

他在惨无人道的地牢里度过了童年和青春期,并被强迫参与了美利坚的人体实验。某种与类固醇相似的毒药,让他的肌肉变得异常强壮,甚至胜过蝙蝠侠;但如果他不12小时注射一次,他的肌肉将会极度萎缩,让他变得痛苦不堪。

——这也是他为什么时时刻刻背着药水罐、并在自己身上插着管子的原因。

很多人因为贝恩的发达肌肉,忽略了贝恩的高智商。实际上,他是毫不逊色于企鹅人的智力型一线反派。

最让他津津乐道的一次战役,大概就是他亲手折断了蝙蝠侠的脊椎。

——而这一次,他将刷新自己的战斗记录。

贝恩把机械人的头颅放置在离自己不远的墓碑上,机械眼对着自己。他知道只要他说出“蝙蝠侠”这个单词,布莱尼亚克就会将他的影像向全球播送。

贝恩的声音,有着金属面罩也掩盖不了的低沉磁性,音调有种古典的抑扬顿挫:

“你——该来看看现在的哥谭,而不是躲在哪个老鼠洞里,用你的小脑瓜使劲想该怎么拯救世界。你知道的,哥谭人骨子里就爱唱反调——我们可不会乖乖地被塞进瓶子里,至少得放朵‘小烟花’庆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