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几个混混看着小孩,大声嘲笑,有人从钱包里掏出一张毛票丢给他:“拿去买糖吃吧,别在这里妨碍大人做事。”
毛票掉在小孩脚边,小孩往身后看了一眼。
他爸爸妈妈就在后面的餐厅里吃饭,如果这群人敢对他怎么样,他只要喊一声他爸爸就会马上冲出来把这群混混揍扁。
于是小孩底气十足道:“你们不应该这么做。”
为首的莫西干头朋克风混混就像听错了一样伸手掏了掏耳朵:“我没有听错吧?他在说什么?”
然后又自问自答道:“是的,一个小孩,在这里义正言辞地挑衅我们?”
小孩正色道:“蝙蝠侠保护了很多人,有他在哥谭才像现在这么平安,你们不感谢他就算了,还要在墙上写他的坏话。”
莫西干头更加夸张地大笑起来:“滚回去喝你妈妈的奶吧,你这头小老鼠。还是说你妈妈根本没教过你多管闲事要怎么拼?”
小孩皱了皱眉头:“那你的妈妈应该也没有教过你谢谢该怎么拼。”
莫西干头周围的混混们一阵哄笑:“你被一个小孩子嘲笑了,莫西干。”
莫西干头混混显然也没那么多耐心跟一个小孩好好说话,他丢掉手上的烟,从机车上站起来:“在这片区敢这么跟我们飞车团说的话的人不多了,你是在找死吗?”
小孩:“我六岁的时候都已经不会起飞车团这样老派的名字了。”
其他混混一愣,接着,都面色不善起来。哥谭从来没有尊老爱幼的这种传统,他们之前会跟这小孩说几句话也只是出于他们刚刚砸完蝙蝠侠雕像后的好心情,而现在——
“我应该替你妈妈教教你怎么在哥谭生存,小臭虫。”
莫西干头按着指关节慢慢走上来,小巷子灯光昏暗,让他手上的花臂看起来狰狞吓人。
这不是小孩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了,他很冷静,深吸了一口气,正打算大声喊出他爸爸的名字的时候——
四声惨叫。
四个混混不知道被击中了哪里,几乎当场就昏迷倒地。小孩听见小巷深处传来脚步声,有谁从阴影里走了出来。他先是看到了一双绿色的皮鞋,接着是条纹的紫色西装裤。
他很想说从他四岁起他就很少见过除了马戏团以外,正常人上街会穿绿色的皮鞋和紫色的西装裤了。但无论如何。
小孩抬头:“谢谢您,先——”
他话说到一半,突然梗在喉咙里。
阴影底下的人走了出来,他不止穿着绿色的皮鞋和紫色的西服,还拿着一个鹰头手杖,化着一脸的小丑装。在哥谭,不会有人不熟悉他的名字。
Joker。
小孩眼睛蓦地睁大,脖子就像被人掐住了一样发不出声音,甚至喊不出他爸爸的名字。
“啧啧啧。”小丑停在原地,那双湛蓝色的眼睛看着小孩,心疼道,”真是个小可怜,被这群混混吓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他说着,移动了一下手杖的位置,对准了其中一个混混的膝盖,很自然地往下一撑——小孩发誓他听见了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
昏迷中的莫西干头一下被疼醒,他惨叫着抱着膝盖原地打滚。小孩看着那个隔着裤子陷进去一个凹槽的膝盖。
小孩后背发冷。那块膝盖骨一定碎成了粉末。
但小丑似乎并没有打算放过他,他就像看到了什么玩具一样,那只绿色的皮鞋在地上摩擦了一下,接着就像碾一根烟头一样,踩上了莫西干头的——
裤裆。
这次莫西干头没有发出惨叫,因为在他发出声音之前,小丑精准地把手杖插进了他的嘴里。
莫西干含糊地骂了好几声脏话,然后在看清眼前的人是小丑以后,就像小孩的反应一样,一下僵在了原地。
“这次只是左边,如果一会你敢再叫一声。”小丑的食指在鹰头手杖上划了划,“就是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