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苹在纸上写了一到十,十个大写数字,把云雁回叫过来,“雁哥儿,这个还记得吗?”

云雁回随口说:“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郑苹还有些惊讶,调换顺序写了一下,“这样呢?”

云雁回:“……五七三八九十二一。”

郑苹教儿子识数是在一个月前了,也就是现在的云雁回穿过来之前,这一个月因为先是摔了一下,又失业,回来后忙于赶绣品,就没督促。她都没有想到,雁哥儿居然还记得!

郑苹惊讶之后自然是欣喜,“雁哥儿真棒,娘现在教你识字可好?”

云雁回点了点头,他以前就练习过书法,还常常有朋友让他帮忙写扇面、春联之类的,在现代可能算不错,但是在古代,恐怕算不得什么。

虽然对文言文很头疼,但认字,加上写得一手好字,无论在现代还是古代都很有好处。所以,对于郑苹给他启蒙的要求,他是肯定会配合的。

非但如此,云雁回还装作玩的样子去抓笔,学写起数字。

郑苹惊喜非常,她拿着儿子人生首份墨宝,念叨着要寄给丈夫看看。但是一下子又想到,她虽然坚持认为丈夫还好好的,但是这独特的第一份,寄出去就看不到了。

于是,郑苹独出心裁地以云雁回的“墨宝”为原样,绣了出来。

云雁回非常开心!

当然不是因为他那故意写得很烂的字要被永久保留下来了,而是因为郑苹绣字绣得非常好,明明是很普通的幼儿习字,但是她通过深浅不一的黑色丝线,将墨色的变化还有幼儿稚嫩的笔迹全都表现了出来。

这正是缂丝、刺绣等活计统一的特点,任何事物都不是单纯的颜色。

就像现代的素描一样,任何部分都有深浅变化,将这种变化表现出来,物体才会立体,栩栩如生。

如此高超的技艺,让云雁回觉得他那故意写烂的字都变成了艺术品!

从这就可以断定,郑苹的缂丝技艺绝对也不低,至少云雁回看到她缂出来的那些丝带就绝对不是她的真实水平。

郑苹平时做的刺绣和缂丝都是没有很大变化,导致云雁回以为她不但没有艺术创造力,技法也普通。现在看来,那只不过因为她绣的东西不需要太大变化,就没有上心罢了,否则耗时久,性价比也不高。

……可是,如果是这样,那为什么郑苹不绣些精致的作品呢?

云雁回渐生疑惑,要是说郑苹是因为家里没钱支撑她长时间的创作,可是如果真的有那样的手艺,完全可以和绣巷的店铺谈,甚至直接供职啊。

而且即便是耗时相对不那么长的小型作品,如那丝带,也有可以下功夫的地方,价格相比之前绝对翻着番儿。

还有,之前郑苹提起自己因为生育后因为带孩子,所以不得不去慈幼庄工作,细想也有点牵强,明明有更好的工作可以让她活得更轻松吧。

云雁回一时间发现,他现在这个娘好像很不简单。

第4章 汴梁最大商业综合体

越和郑苹相处,云雁回就越觉得郑苹是一个很好的女人,并不全能,但很可爱。

——可惜成了他妈。

郑苹对儿子和养儿养女都十分关爱,不但有高超的缂丝、刺绣手艺,还富有生活情趣,乐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一些让人心灵愉悦的事情。

当回来之后的生活稳定之后,郑苹抽了一些时间,除了把云雁回的墨宝缂丝之外,还将双宜的绣作缂上一圈花边,然后用竹框绷起来,挂在卧室的墙上。

她不往外销售自己的好技艺,倒是很舍得用在家里,这样的装饰方式也让云雁回想到了现代人做的照片墙。

而双宜呢,作为一个小孩,渐渐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并且忘了之前的不安。

双宜和隔壁胡三娘的女儿柳叶已经成了好姐妹,柳叶的爹是街上开商铺的,所以柳叶除了和胡三娘学习刺绣之外,也会在闲暇时间到她爹的铺子里去耍。

这让双宜非常羡慕,她基本不能出去,就算在院子周围,郑苹也会把门打开,保证她在自己视线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