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塞勒斯的健忘,是他会刻意忘记那些令他不舒服的、恐惧的、不想记住也不愿记住的事情。

塞勒斯的记仇,是他会莫名其妙的纠结一些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纠结的事。

忘记,有的时候并不是忘记,只是一时想不起来了而已。

但当他需要想起来时,所需要的只是把自己的封印揭开,虽然揭开的过程很痛苦,但是因为经过了时间的沉淀,自己的抗疼痛能力提升了也说不定。

塞勒斯以为自己不怕死就很强大了,可现在他发现,有些时候,有些事情比让他死还难受。

比如说,他感到了心痛,一种清醒的痛,这让他不得不想起一些以前刻意忘掉的事。

塞勒斯摸了摸左臂上的臂箍,怎么忘了这个标志呢,每一个伊莫顿的学徒都应该有一个,显示着伊莫顿的所有权,只是在当时,塞勒斯就没有,因为这样,他以为自己是特殊的。

现在想一想,在他被那个玛瑙色兔子眼杀害以前,他也和所有学徒一样,带着那臂箍呢,只不过,复活后,不知怎的,他自然而然的忘记了。

原来,在记忆深处,他是记得那次意外的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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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年前——

塞勒斯的母亲是法老的情人之一,说穿了也只是一个女奴。

在一场贵族的酒宴上,塞勒斯的母亲被赐给了那位掌握上埃及兵权的大贵族,连名分都没有的只作为一名侍女跟在贵族身边,一年之后生下了塞勒斯。

塞勒斯继承了母亲的美貌,自四岁起就被选为宫廷侍从,御用娈童的候选(别考虑古埃及的伦理观,那是个JQ四射的时代),在母亲的调教和暗示下,小塞勒斯颇得公主的欢心,得以跟随公主左右,从而避免了给法老或其他大贵族侍寝。

塞勒斯的母亲不愧为曾经在法老后宫待过的人,短短十年,这位曾经的女奴就牢牢掌握了那位大贵族的后院,直到正式登上贵族夫人的宝座前,那位大贵族除了塞勒斯,没有一个儿子能够活过成年,包括塞勒斯上头的两个哥哥,无不死得蹊跷迷离。

简单干脆的手法,只有被美色迷惑的大贵族才故意不去注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