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分开的那些年,楚洛琛每一年都会放任自己在他生日时,偷偷开车去看一眼他。
放在平常楚洛琛是不会那么放任自己的。
因为想念一旦具体就会变得很可怕,所以平时他再怎么想凌言,也不会去见他。
那天也是是凌言生日,还刚好赶上周末,不用上课。
楚洛琛找到他时,凌言跟同学正在学校篮球场打球。
楚洛琛在篮球场里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看着凌言打了一下午的球。
期间他们的球滚到楚洛琛脚边时,凌言跑过去捡,楚洛琛还亲自捡起放到了他的手中。
不过当时凌言已经不记得他了,看着他也只是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那会儿的凌言跟现在其实并没有太大差别,一样的漂亮,美好,令人心动。
那天结束时,楚洛琛悄悄跟在他们后面出了球场。
然后就听到了凌言跟同学说的那句,“如果我将来遇到喜欢的人,我就要把他的名字刻在我身上。”
也许当时凌言只是随口说,毕竟在他们那个年纪,很多自觉很酷的话,说过之后没过多久自己就先忘了。
但楚洛琛却一直都记得。
不仅记得,他还做到了。
回去那天晚上他就找熟人约了个纹身师,把凌言的名字刻在了自己的身上。
那是他送给凌言的十八岁生日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