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顿晚餐吃到最后还算愉快,只是回去的路上陈双毅忽然说:”施宁,你好像很不喜欢自己。“
陆施宁想了想,回了句“还好”。
人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意识到自己对自己的喜爱不够多?
应该是在周围人都对自己有所关怀的时候吧,觉得那些关怀没必要,自己一个人也能自愈。
陆施宁不希望浪费的别人时间,让别人纠结于自己的事,可他越是这样,缠在自己身上的线反而越紧越多,直到喘不过气。
因为是个笨蛋吧。
车子停在道边时陆施宁自己也要承认自己的笨拙,还有胆小和懦弱。被老人养大的孩子就是这样,心思敏感、瞻前顾后,所有的事情都要演算到最糟糕的那步,越是害怕越是退缩,越会迎来最坏的结果。
老实说直到看见原森的那一刻他都不敢相信。
原来真的会追过来真的会抓着他不放。
可是为什么。
完全没道理。
明明抛下过自己一次,这一次也应该抛弃——他是这么想的。
陆施宁知道自己在原森心里是什么位置,的确是特殊的,但这样的特殊仅限于原森感到孤独的时候。
可他是个人,不是路边捡来的小猫小狗,他不生气吗不要怨吗,凭什么这个时候自己还要告诉他,是因为喜欢他才逃的。
说出来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吗,让原森觉得他脑子有病,然后彻底远离?
听起来不错,起码逃跑的目的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