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拨通,他抬起头,又一个红绿灯转换,他站到人群外,来往的人皆与他无关。
“喂,你好,我是原森。”
原森长到六岁时父母就带他搬了家,搬到比村子更大一点的县城去。为了买房杨琼芳朝家里借了不少钱,但眼看拆迁款就要拨下来,这些钱似乎不算什么大钱了。
在遇到陆施宁之前,原森大半的时间住在村口的爷爷家里。他爷养了一只小土狗,小时候长得还挺可爱的,越长大越丑,但是很爱甩尾巴,见他爷甩尾巴、见他奶甩尾巴,看见他父母也会颠颠蹭过去,只有对他汪汪叫。
奶奶说:“森子不受这狗待见。”
原森便想尽一切办法“贿赂”那只土狗,隔三差五给他火腿肠吃。农村里老一辈都是用剩饭喂牲口,像原森这么奢侈,被家长看到都要挨揍。
杨琼芳有次见了,拿着扫帚追了他整整半个村,“原森!那是给人吃的!”
“给人吃,畜生不也照样吃么。”
原臻坐在炕上说这句话,杨琼芳便也冲他嚷:“有你这么当爸的吗?孩子都是你给惯的!”
原臻默默听着也不反驳老婆。
他们家一直是这样,什么事都是杨琼芳说了算,原臻挣的钱大部分都上交给老婆,留下的小部分钱自己也不怎么花,原森要他就给。
怎么看都是个二十四孝好老公。
村里的女人都这么说,都羡慕杨琼芳。原老头家只有原臻这么一个独苗,分地的时候又分到个好地方,马上就被政府占了,拿到这笔拆迁款足够养活一家老小几十年。
原森那时候太小了,对钱没什么概念,街坊邻里说他家马上就要有大钱,他寻思那多买几根肠给那条小土狗好了。
那土狗后来变得特别亲近他,每次原森回家都甩着尾巴在门口等他。原森有时候摸摸它脏兮兮的脑袋瓜,有时候只是看着它,随便它抬爪往自己身上扑。
再后来杨琼芳突然提出离开村子,在县城里买套房,看那架势这事是板上钉钉了。
搬走的前一天原森还住在爷爷家,听外面的人讲他父母为了房子的事半夜吵架,吵的街坊邻里都不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