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了我吧。”陆施宁说,“我不吃日料和西餐。”
“我也不吃。”原森不让他走,“你陪我找个饭店吃饭,我在那边整天吃披萨汉堡吃得要死了。”
“你不是会做饭吗?”
“那也不能天天做饭吧。”
“吃什么?鱼香肉丝?”
“陆施宁,你再敷衍我一个试试?”
两个人找好住所,陆施宁麻木地看着原森刷卡付钱,住这里一周,抵得上他大半个月的工资。
酒店各种设施都齐全,楼下还有自助,陆施宁说:“这不是挺好的吗?你就在这吃,我回去了……想补觉。”
原森揪着他的后衣领把他给揪回来,“你今天怎么回事,就这么不乐意见我?老是想着撤退。”
“这里也没什么我能帮得上忙的。”
原森有点恼,神色里带了不耐,眉头压下去看人有微微冷意,“我找你来又不是叫你来帮忙的,说了是想见见你。”
陆施宁以前挺听原森的话的,让做什么就做什么。原森和他不是同龄人,小时候却十分乐意带着他玩,把他当女孩子的洋娃娃一样牵到手里,走哪都让他跟着。唯一一次舍弃他,是同年级的同学找他打电动,里面有人不愿意带陆施宁。
陆施宁那时候还不到上小学的年纪,干干净净的娃娃,脸上还带着稚气的婴儿肥,衣服是家里给洗的,一天一换,总带着洗衣粉的香。
他太讲究了也太受父母的疼爱,一点磕了碰了都是麻烦,老街区里的小孩都不爱带他玩。那时候不看长相,只看谁会玩谁玩的好,连原森都不是最受欢迎的孩子王。当然他不那么受欢迎的主要原因还是拖着陆施宁这个娇娇气气的小尾巴。
原森搬过来之前陆施宁就被孩子们嫌弃,原森搬来后这样的情况也没有好转。所以陆施宁很依赖原森,那是他最听话的一段时间,让叫哥哥就叫哥哥,让干嘛就干嘛。原森把他的衣服弄脏了也不生气,还跟在他身后。
也因此那天原森把他一个人落在小区里叫他先回家,陆施宁等到原森和那帮小子一块拐弯去了电动城就憋不住掉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