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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狗应该是流浪狗,徘徊在附近的街上,小贩收摊后,会把剩下的东西分它一些。但这不妨碍它想有个主人,徐蛰要是养了它,就得为它养老送终,有能量加持,至少也得三四十年。他还得赚能量养活自己,养不起狗。

“它为什么这么听话?” 陆小凤看得目瞪口呆,“这不会是你养的狗吧?你认得它吗?”

“不认得。”

陆小凤反应过来,“刚才你们两个那么说,是故意在逗我!”

东方不败也就算了,叶孤城这个浓眉大眼的,竟然还会开玩笑!

徐蛰和叶孤城都没有说话,没人理陆小凤,陆小凤的注意力很快转移到其他东西上,东瞅瞅西看看,好像什么东西都很有趣,这条街的一草一木都新奇极了。

叶孤城问:“阁下在何处落脚?”

徐蛰道:“尚未寻到。”

叶孤城:“不妨住在万福客栈,那边是白云城名下产业,还算不错。”

叶孤城跟西门吹雪不一样,他是个很奢华很有排场的人,他都说不错,一定差不了。

徐蛰问:“可是城主事多,比斗的日子不好定下来?”

叶孤城道:“最多十日,叶某定处理好杂事,与你相约。”

陆小凤跟上来之后,徐蛰已经决定好住宿的地方,他跟着徐蛰去了万福客栈,“没想到这么不起眼的小客栈,里面倒不错。”

万福客栈从外面看有些破旧,看起来年头不短,占地也不大。进来之后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装潢、摆件都很好,店小二穿着整齐,精神面貌也跟其他地方的不太一样。

陆小凤心虚地翻了翻衣袖,又翻了翻领子,他好像付不起房钱啊。

车到山前必有路,聪明人总不会被钱难为住。

陆小凤又有了底气,对徐蛰道:“我还是头一次来这里,想去外面逛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