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必然不是常规家庭。
那,这样的家庭难道只有一家吗?他们会不会是一个家族?在这个家族里,还会有其他家庭?
越是细想越觉得恐怖。
不过为了破案,还是得进行深入分析。
当然了,到这里都还是有根据的假设——如果是一个大家族的话,那必然不止这几起案件,可考虑到没有人背叛这个家族,那显然他们有着自己根深蒂固的三观和家庭观,即使这个家庭的女人,都是他们的被害人。这也不难推测他们为什么会选择年龄在十岁左右的女孩,而不是十二岁的大女孩了,因为这样的年龄才好洗脑和控制。
这么一来的话,这个大家族是异常团结的,也必定是非常排外的。
他们平时应该会尽量避免和外人接触,也无法融入到其他集体中。不仅仅是害怕他们掳走的小女孩被认出来,还因为他们本身就和其他人格格不入。
林莱想到这儿,又看了下线索墙,确认了她这边有的三起案件,都发生在小城镇,没有一个发生在像纽约这样的繁华都市。
那么问题来了,无法融入正常集体的这些人靠什么谋生?
打零工?
偷?抢?
林莱这下子抓到了什么。
她不仅将2003年朗德一家灭门案的现场照片找了出来,其中就包括门锁的,还扑到不远处的报纸堆里,来回翻找起来——她从三起命案发生地,找来了命案发生前后的所有报道过命案的地方报纸,这些报纸加起来可不是有很高一摞吗,尤其是只有几家的报纸如今数字化了。
‘不知道数字化才是未来吗。’
记忆力只是稍高,却根本就赶不上自家男朋友的林莱,这时候都不免在心里这么抱怨道。
好在林莱平时就有自己一套阅读报纸的习惯,所以她很快就找到了她想要的报纸。
那就是在2003年朗德一家灭门案和1972年莫里斯一家灭门案发生前,他们两家所属的昆西镇与布里奇波特城,都发生了多起商场失窃案,而在命案后,商场失窃案的次数一下子就降了下去。
这其中必然有关联。
加上门锁没有被暴力撬动的痕迹,可以推测凶手是厉害的撬锁高手,而这通常都伴随着其他偷盗行为。
换句话说,这些杀人兼诱拐犯们还是惯偷,还是商场失窃案暴涨的元凶。
惯偷好啊,惯偷妙啊。
老欧文听了她的分析,也跟着高兴起来,因为他们可以从这方面查起了。当然了,不是要去查这些流动性的惯偷,而是去查当地的销赃人。
他们可都是有固定据点的。
还有就是商场内部或许还安装着监控。
这样的话,1972年的因为时代久远不好查,要么干脆没有监控,可2003年的昆西镇商场盗窃案就很容易查了。
林莱于是就收拾收拾东西,准备赶飞机去北达科他州。
在这之前,林莱还打电话给了自家男朋友,向这个百科全书求助,让他辨别下有这样习性的族群会是什么族群?
瑞德喃喃了下关键词,很快就说道:“我想到了一个族群,倒也不是说族群,而是他们因为崇尚共有文化,而聚集到一起,形成了一个密不可分的小团体,你如果说那是一个族群也可以。”
林莱连忙问:“什么?”
瑞德回答道:“罗姆人。”
林莱反应了下:“你是说吉普赛人?”
瑞德说道:“这对罗姆人来说是个带有歧视意味的称呼,莱娜,不过确实非罗姆人还是更熟悉吉普赛这个词。可我没有听说过罗姆人会采用这种方式,来保证他们的血统纯正,但偷窃、高封闭性、组织严密、对家庭忠诚、四处游荡等,确实都是他们的文化特征。”
林莱表示记住了这个小知识点,接着又说道:“你再和我说说罗姆人,主要是在美国的罗姆人是怎么样的。”
瑞德笑着说:“好。”
接着,瑞德就给林莱科普了下他所知道的罗姆人,以及罗姆人在美国。通常来说,罗姆人起源于东欧,他们说罗马尼亚语,因为他们很排外,而且基本上会拒绝入读正规学校,所以大都是家庭式教育,即使来到了美国,也不会忘记自己的母语。
末了两个人又开始说起了闲话,瑞德说:“我们bau今天不用出外勤。”
林莱笑了:“斯潘塞,今天才到下午两点,不要这么笃定哦。”
“呃。”瑞德鼓鼓脸说:“去霍奇办公室了,看来我们又有案子了,就是不知道这次会飞往哪里。”
林莱突然想到了什么便问道:“说起来,你们bau是不是有自己的飞机?”
瑞德:“是啊。”
林莱:“唔——”
林莱转头就对罗宾·兰迪斯说道:“我想要一架飞机。”
罗宾·兰迪斯:“……这个您倒是可以有。”
林莱眨眨眼:“咦?罗宾你这次这么好说话吗。是不是我和卢克昨天发给你的视频,让你看见了不可错过的商机?”昨天卢克拿着造型黑漆漆的无人机过来,两人进行了次航拍。卢克是没多想,林莱却想到了她任性地要求韦恩公司赞助了没什么盈利空间的《全美通缉令》,于是就将拍下来的视频,发给了自家忙到飞起的ceo,让他看一看这根鲜灵甜香的胡萝卜,好继续兢兢业业做社畜。
罗宾·兰迪斯确实是看到了一个不容错过的商机,在他看来,这个商机带来的前景和利润,远远不是一架飞机能比的。“说起这个来,我正准备详细和您与约翰逊先生咨询关于无人机的性能问题呢,不过现在看来我只能和约翰逊先生交谈了。”
林莱:“哈哈。”
罗宾·兰迪斯:“……”这是连借口都懒得找了吗,“不务正业”的老板?
不过罗宾·兰迪斯想到了最近往韦恩公司投求职信的数量,知道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人才都是冲着这位老板来的,他又觉得没必要和她一般见识了。
话说回来,专机不是说想要,第二天就能拿到手的,还得等上一段时间才行。
在那之前,林莱还是得自己搭飞机去往北达科他州,之后来到了昆西镇,和这边的几个销赃人,分别进行了“友好”的交流,最终在一个名叫吉布森的销赃人这里得到了有用的线索——林莱还给自己做了伪装,保管别人不会认出她就是莱娜·戴维斯,她现在就是个私家侦探,并拒绝了卢克关于她可以化名为“火柴·马龙(matchesmalone)”的提议。
在03年,吉布森确实接触过那么一家三口,男的是东欧人,女的看起来像美国人,两人有一个大约十岁的儿子,他们一家三口从商场偷了品牌衣服拿到他这里销赃。
吉布森之所以对这一家三口印象颇深,不仅是因为他们一家人对话时,用的都是外语(他们这是个小镇,说外语的外来人本来就不多),而且还因为他们是以家庭为单位偷窃,还明显是打一枪就换地方的那种。这可不太常见,至少对于来他这儿销赃的小偷来说是这样。
但联络方式什么的,他这边是没有的,毕竟这又不是什么合法的勾当。
到了这儿,林莱的线索并不算断了,相反她通过吉布森的证词,确定了她先前的推测是正确的——吉布森认出了林莱出示的琼·莫里斯合成后成年照片,说她就是一家三口中的妻子与母亲。
至于吉布森说的没对方联络方式这点,林莱相信。
不过嘛,做他们这行的,又怎么可能不多留一个心眼。
林莱拿出了自己的钱包,和吉布森就几张富兰克林能够达成共识,开始了讨价还价。
最后十五张成交。
吉布森翻找了一阵他的账本后,给了林莱一个证件号,这是他三年前“不经意”记下来了,他还不能保证对方那张证件不是伪造的。
林莱没说什么,觉得这已经是意外之喜了,自己这一千五花得值了。
就只是她的侦探社如今还没正式开张不说,她还好像一直在倒贴钱来着。
好可怜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