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两人上了车后,司机一路往前开。
路上的交通算好的,汽车不算多,黄包车多一点。沈声默一双眼睛不动声色打量窗外的情形,大致记下地形,然后就没有再关注。
这里的风土人情,她还有很多时间来感受,眼下最重要的,是要想想金从善的事情。
沈声默安静了,沈槐却热络起来了。
他此时的表现就像个小孩子,虽然还能坐得住,但眼神一直滴溜溜转着,明显是在看车窗外那些巨大的广告牌,还有走在路上的摩登女郎们。
沈槐没有坐过汽车。
在他风光那会儿,坐得最多的还是轿子、马车,像汽车这样的洋玩意儿是只有大人物才能坐的。哪怕是当时的金从善金老板也买不起一辆汽车。
偶尔,金从善还会私底下偷偷的倒苦水,羡慕那些来听戏的富家子弟,糟蹋车,还不如给他开,他保管好好疼爱得像自己的崽。
到了如今,金从善不仅有了自己的车,还有了专门的司机,自己只需要舒舒服服坐在后座享受就行。
沈槐心中感慨,同时也很惶恐。
若是放在以前,他还没觉得自己和金从善有这么大的差距,金从善是戏堂子的老板,而沈槐是台柱子,两者互相合作,互相成就。
到了如今,沈槐感觉自己和这个繁华的都市格格不入。
哪怕坐在后座,前面有司机开车,沈槐还是觉得浑身不舒服。
他忍不住偷偷扭过头去看一眼沈声默,发现沈声默无比淡定。
小女孩的脸上还有婴儿肥,细皮嫩肉的,长得十分清秀好看。此时在她脸上浮现出来的,是与年龄毫不相称的沉稳和淡然。
沈槐毫不怀疑,她这幅面貌摆在这儿,哪怕泰山在她面前崩塌了,她眉头都不会皱一下的。
心中的烦躁奇迹般被安抚了下来,沈槐悄悄探过头去,问沈声默:“小默,你怎么能这么淡定的?”
淡定?
不淡定还能怎么样?
越是到了紧要关头,就越是要冷静,不然容易功亏一篑。沈声默深谙这个道理,哪怕她心不定,也会强制让自己冷静下来。好不容易一路走到这里,出了岔子可怎么了得?
偏过头看到沈槐因为紧张而沁出的一点点汗水,沈声默心中了然,知道沈槐大抵是心里没底,紧张了,害怕了。
沈声默淡淡一笑,没有把心底的想法说出来,而是神秘说道:“爸爸,其实我也害怕,不过我是装淡定。”
“真的?”
“真的。”沈声默用力点点头,“没准金老板见我们,他心里也没底呢。要是爸爸你露怯了,他就知道我们也没底。还不如我们装得淡定一点,让他没底。”
这样一来,不管要谈什么合作,都能最大限度的把筹码放在自己的手掌心,不会把自己送上去任人宰割。
虽然金从善对他们父女很好,也会做人,但既然是要谈合作,那就是谈生意,谁知道是不是糖衣炮弹呢?保持一定的警惕心是有必要的。
沈声默学了很多奇奇怪怪的知识,还有很多奇奇怪怪杂七杂八的经验,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用上了。
商人无利不起早,金从善和沈槐哪怕交情再深,如果沈槐身上无利可图,金从善就不会极力邀请他来香江。沈槐还没正确认识到自己身上的价值才会这么没底,沈声默是一直都知道的。
不管是沈槐还是她自身,都代表着巨大的潜力和价值。
能吸引别人靠近他们,联络他们,是他们父女两人的本事,而不需要把金从善的帮助当成施舍,也不需要把自己的姿态放得太低,当做合作可能更好一点。
显然沈槐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这也不怪他。
不管是谁,来到了异国他乡,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都会失去本来该有的勇气和判断力。沈声默能一直保持冷静,是久经历练的结果。
沈声默的话,把沈槐说服了,他跟着开始装淡定起来,一张脸看不出任何表情。
这对沈槐来说并不难。
怎么说他都是一个表演大师,就这么一点小事情还难不倒他。
父女两人一个比一个稳如老狗,看上去波澜不惊,很有成算的模样。
“公馆到了。”车子开进一条较为安静的街道后,在一家公馆门前停下。
司机回过头来说:“金老板在等二位,二位请吧。”
随着司机话音落下,老爷车门有人拉开了,一个身穿衬衫马甲的男侍者做了个请的手势,把沈声默和沈槐两人往公馆里引去。
所谓公馆,就是一座大型的别墅建筑体,和现代的独栋别墅差不多。
沈声默观察到,在这一条街上,这样公馆还不少,一般公馆门口都会竖起一块牌子,上书着“某某某公馆”,好方便辨认。
而进入这条街后,开的汽车明显多了起来,显然居住的人非富即贵。
沈声默垂眸,知道自己大抵是进入了这个年代里香江的核心地带,周围的邻居们指不定都是什么大人物。
看来金从善在这儿混得真是不错呀,沈声默心想。
沈槐走在前面,父女两人一个身穿长衫,显得特别温和儒雅,一个梳着两条油亮的麻花辫,娇俏又可爱。
一路走来,不管是沈槐还是沈声默,全是目不斜视,安静无比,沉稳中带着从容不迫,让引路的侍者高看了几眼。
不愧是金老板一早就在等的人,就冲两人的沉稳做派,就已经比许多人表现好多了。没有露出窘态来,让人取笑。
很快,侍者带着他们父女两人来到客厅里。
金从善就站在那里,他穿着一件铜钱印的短卦,长袍,一顶黑帽,带着眼镜,留着胡子。体型微胖,看上去笑眯眯的,十分和善。
“哎呀,可终于把你给盼来了啊!”一看到父女两人,金从善站起来,和沈槐握了握手。
他的目光又略过沈声默的脸上,叫了一侄女。
沈声默倒是乖巧,叫了一声金伯伯,然后就让大人们谈话去,自己坐在客厅里,乖巧得不行,就像一个彻头彻尾的淑女。安静且温顺,但姿态又有点矜贵,不卑不亢。
很快帮佣就上了点心和冰淇淋摆放在沈声默面前。
冰淇淋,沈声默真的馋了。
她分了一丝神听大人们讲话,但干饭的时候一旦也不耽误,一边吃一边听。
金老板说哎呀老弟好久不见,我听说你飞黄腾达啦,现在不是一般人。
沈槐说哪里哪里,金老板才是真的一飞冲天,节节高。
全是大人之间互相吹捧的话,没什么意思。
沈声默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想金从善家的厨子手艺还不错,这冰淇淋口感绵密,奶香奶香的,特别好吃。在小山村里待久了,沈声默乍一见到冰淇淋这种食物,就忍不住多吃了几口。
不行,不能再吃了,小心肚子疼。在别人家闹肚子就不好看了。
自我管理意识在这个时候起了作用,沈声默默默把盘子推开,不再吃了。
见她如此,金从善忍不住啧啧称奇。
他不是没有用冰淇淋招待过内陆来的小孩亲戚,他们对冰淇淋稀罕得不得了,一入口就像吃到了什么山珍海味一样,眼睛都亮了。
一开始还会忌惮点礼仪,可是在口腹之欲面前,那点礼仪失去最后的矜持,吃起来真不像话。
如果孩子一多,那场面必定好看。
金从善甚至享受于观赏孩子们为了争抢冰淇淋打起来的场景,这让他有种自豪感,优越感,很复杂,不能一言以蔽之。
沈声默让金从善踢到了铁板。
他看不到沈声默在冰淇淋面前丢盔弃甲的样子,便忍不住失望起来。
“怎么了,不合胃口?告诉伯伯你喜欢什么口味的,香草啦,水果啦,都可以,伯伯让厨师再做一份给你送上来。”金从善看向沈声默问道。
“不是。”沈声默摇摇头,解释,“好吃的东西不能多吃,适度就好。爸爸说我正在长身体,多吃了身材走样,就唱不了戏了,身段不好看。”
有较强的身材管理意识。
只要沈声默认定了要做什么事情,就绝对不会勉强敷衍,而是凡事做到极致。
金从善显然被她的话吓了一跳,哈哈笑道:“你一个女娃娃学什么身材管理?你不会也想当女明星吧?女明星都太瘦了,天天捣鼓什么减肥减肥,可不太好看呐。”
“我要唱戏呢。”沈声默纠正道。
女孩子唱戏?
金从善摸摸下巴,再次认真打量沈声默。
小女孩长得唇红齿白,细皮嫩肉,说句实话,比当初沈槐登台的时候还好看。
只是……
从古至今,唱戏都是男人的活计,就从没有女人唱戏的。
也不对。
也有女人唱戏。
女人的戏班子,那些演员那叫坤旦。
但坤旦们生意不好,生意凋零冷清,是一个极难养家糊口的行当。只有男旦们才备受追捧,能成角儿。
总之,金从善从来只和男旦打交道,没和坤旦打过交道。
“侄女啊,唱戏可是要吃苦的,不好唱。你去唱戏,还不如去当女明星。”金从善说。
“我学得一身本事,当然要上戏台唱了。”
一老一小,一问一答。
金从善又道:“可是……可是坤旦不好唱呀,我没见过哪个坤旦大火过的。唱念做打,都是硬功夫,只有男人才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