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的样子大概看起来是可笑的,一双湿乎乎冷冰冰的鞋,被水浸透,走路的时候甚至能发出噗嗤噗嗤的声音,滑稽得很。
但我就这样跑出去,留下一串湿脚印在咖啡店的地面上。
过了马路我又回头,叶怀秋正趴在桌上看我,发现我回头还对我挥了挥手。
快点去工作,然后快点回来找他。
像我以前同事们说的,我这人脾气不算好,也向来都不近人情。
当我以这幅鬼样子黑着脸走进办公室的时候,同事见了我都没敢吱多余的声。
我走前已经做好整理归档的那些文件不知道被哪个蠢货给弄乱了,七份文件混在了一起,没跟过项目的人压根儿分不出哪页纸应该是哪个项目的内容。
但说来也是可笑,如果他们真的想自己弄,完全可以去调出电子存档,照着电子存档整理,有那么难?
现在的很多人,尤其是职场上的人,真的非常不怕麻烦别人。
我这算是送佛送到西,最后一天了,当一把好人。
整理这些资料对我来说并不难,二十几分钟就完事儿。
因为我着急,心里惦念着叶怀秋,这会儿站在这里看谁都不顺眼,看谁都来气。
周围的人不敢和我说话,还以为我是因为没了工作心气儿不顺,毕竟以我们某些领导的做事风格,就算我是主动辞职的,在背后也会说是我因为做不下去能力不行被劝退。
随便他们吧,没了工作但换回了一个叶怀秋,这一失一得,太值了。
我闷头“送他们最后一程”,发誓这是我工作效率最高的一次,弄完抬脚就走,自始至终没跟他们说什么话。
没必要,因为很显然我一开口就会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