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怀秋说:“你的初吻早就没有了,十几年前就被我这个小偷给偷走了。”
我的呼吸因为他的几句话就变得粗重起来,天知道我这些年有多懊恼没在当初吻他一下,如果可以,我巴不得回到那时候让他收下我的初吻,还可以买一送一。
“我坏吗?”叶怀秋问我。
我一把抱住他,吻他的头发。
暴雨过后,他的发丝也冰冰凉凉。
“我荣幸之至。”这是一句肺腑之言,我却不知道应该用什么语气来说才能让自己看起来更加诚恳。
叶怀秋笑,笑得很轻,然后推开我说:“那也是我的初吻。”
他说:“你倒是也不亏。”
我应该带他回家,或者说,必须带他回家——如果他愿意的话。
“怀秋,”我说,“等会儿你有别的安排吗?”
“你要邀请我?”
“对。”我该怎么厚颜无耻地说我想带走他?带他回到我那个用不低的价格买来的二手房里,在我新换的双人床上接吻□□?
这么想来,我真的够下流。
以前但凡有人说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脑子受欲望驱使我都会试图反驳,毕竟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因为寂寞碰过任何一个我不喜欢的人,可是这种自控能力到了喜欢的人面前分分钟就被碾碎了,碾碎成烟灰,被风吹得残渣都不剩。
我没有办法抑制自己对他的渴望。
我是他最可耻的故人。
叶怀秋并不问我要去哪里,甚至都不多思考,直接就点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