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连诛想,低头肯定是要低头的,不过不能是现在。

这太快了,有失尊严。

而且,阮久写信,也不一定是要回家呢。

他已经答应了自己,会留在鏖兀一百年的。

其实阮久写信,确实也不是让父亲过来接自己回家,他只是把刘长命的事情告诉兄长而已。

顺便在最后一句话里,真的只是顺便地提了一句,赫连诛有时候真是太讨厌了。

鏖兀为尊的想?真是太讨厌了。

明明两个人都是一样的,偏偏赫连诛对他提出这种奇怪的要求,他们家还是首富呢,他又没有让赫连诛做梁人,赫连诛凭什么让他做鏖兀人?

他绝不能容忍退让。

阮久的“顺便两句”越写越多,最后写得连自己都“咬牙切齿”。

气死他了!

不把赫连诛这个想?改过来,他就不做王后了。

他丢下笔,把厚厚的信纸折了三折,塞进信封里。他跳下椅子,踢踏着鞋子跑到外面去,边跑边喊:“十八,帮我寄一下信!”

跑的时候,一蹬脚,把鞋给踢掉了。

那只鞋直接飞到赫连诛怀里。赫连诛被从天而降的鞋子吓了一跳,然后阮久单脚跳到他面前,把自己的鞋子拿回来,套在脚上。

一言不发。

但是有点赌气地哼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