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趣,十分之无趣!
没多久,赫连诛从里边探出脑袋:“软啾!”
阮久从位置上跳起来:“不许这样叫我!”
赫连诛伸出低低地挂着一只衣袖的手,软了语气,撒娇道:“软啾……”
“你还是小猪小狗呢!”阮久走到屏风后边,“连衣服都不会穿,小蠢蛋。”
鏖兀的衣裳大都是皮毛或粗麻制成的,不怎么漂亮,更不复杂,赫连诛搞不懂大梁的衣裳,也很正常。
偏偏阮久现在不高兴,看他也不顺眼。
阮久拽起另一只衣袖:“这里。”
赫连诛把手臂穿过去,阮久扯了一下衣襟,低头帮他把系带系上。
阮久低头的模样格外乖巧,他生得白,脸小,但还有些婴儿肥,看起来就软乎乎的。
赫连诛之前没注意过,现在看见了,十分好奇,便凑过去看他的脸。阮久被他忽然凑过来吓了一跳,伸手捏住他的脸:“干什么?”
赫连诛便用脸蹭蹭他的手,阮久按住躁动的“小狗”,低声训斥:“别乱动。”
赫连诛笑了一下,阮久捏着他的脸:“我知道你听得懂汉话。”他直把赫连诛捏成个小金鱼:“图鲁跟我说的,你这个心机小狗。”
一听这话,赫连诛目光一暗,终于舍得开口说汉话了:“软啾,我不是故意的,我只听得懂一点点汉话,真的。”
“听起来可不像。”
方才这一串话,他说得可标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