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倒也聪明得紧,竟想出这个。”八阿哥有些好笑。
“在南方,一般人家常常用竹筒储存东西,将易坏的食物吊在井中保存。这些事在几位爷看来,也许是雕虫小技,不值一提,对老百姓来说,可是关系着肚子的要紧事。好容易多弄点吃的,白白坏了多可惜。”
“难得!你倒还知道民间疾苦。”八阿哥盯着楚言微微一笑。
十阿哥撇撇嘴,一脸不屑:“不过是嘴馋,弄出这些名堂来,还要借机教训人。”
“奴婢这些小计算,果然逃不出十爷的火眼金睛。”楚言带点无奈说道。
众人大笑,十四阿哥有些好笑地说道:“不过一个西瓜,就这么拍起十哥的马屁来。”
“赶明儿,十四爷也赏下个冰镇的大大的西瓜来,奴婢自然是改拍十四爷的马屁了。”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
“蹬鼻子就上脸!”九阿哥一脸嘲弄。
八阿哥也跟了别人笑了,是他招牌的温笑,却去了原本的疏离,变得暖人起来,三分好奇三分探究三份惊异还有一分不知是什么的目光始终落在楚言身上。他拿起刚刚又被十三阿哥扔下的《唐诗三百首》,笑问:“可都读过?”
“大半都读过。”
“能背出多少首?”
楚言偏着头想了想,决定还是保守一些:“百来首吧。”
“倒也不算少了。怎么又想起看这个?”
“孔子曰:温故而知新!”这些唐诗还真是她的故,小时候有一阵子爸爸妈妈经常把她带到医院,留她在办公室里,布置上一堆功课,自去忙自己的了。功课中算术和背唐诗是常项,唐诗三百首的大部分,她都背过。也正因此,她选择了唐诗三百首来学习繁体字,这就是要知新。
“最喜欢谁的诗?”
“李白。”
“哦?”八阿哥目光温润:“在女子中倒不多见!”
孤陋寡闻!她妈妈姨妈甚至晓阳都是喜欢李白的,楚言暗暗撇嘴,脸上却是笑嘻嘻的:“八爷知道每个女子都喜欢谁的诗么?”
八阿哥哑然,摇摇头,不说话。
“李太白的诗果然是最好的!”说话的是十三阿哥,接着一边拍着椅背,一边高声吟唱了一首《将进酒》。
楚言和冰玉都拍手叫好:“这一首最配十三爷了。”
十三阿哥十分得意,又吟了一首《蜀道难》,声音时而高亢豪迈,时而低缓婉转若有所思。
楚言见十三阿哥连吟的两首诗都是她的最爱,已是欢喜,又听见他的吟唱豪放不失细腻,大为倾倒,当下毫不吝啬,大加夸赞:“好极!好极!若是白居易在这里,怕不要再写出像《琵琶行》那样千古流芳的好诗。”
“好好的,调起什么书袋子。”十爷不耐烦了。
“难得的好兴致,不如十爷也念一首出来,让奴婢饱饱耳福?”对于所谓“草包十”十阿哥的才情,她还真有点好奇呢。
十阿哥最怕的就是念书,怕中之怕就是背书,待要一句“不会”顶了回去,却又不肯在这个丫头面前失了面子,想了一想,摇头晃脑地吟道:“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
“咳咳,十爷,换一首吧!”
“怎么?”十阿哥怒目而视。
“这一首怪惨的,不好!让人高兴不起来!不如换一首?”
八阿哥本来也觉得十阿哥挑了这一首,怪不合眼前气氛的,听见楚言说不好,却也不以为然:“杜工部的诗悲天悯人,对仗工整,怎么会不好!”
“他那首《望岳》我是极喜欢的,其他的也还可以,独独《兵车行》,每次看了都难过,所以不喜欢。”
“皇阿玛曾教我们多读杜甫的诗句,《兵车行》是每个阿哥都要会吟诵的。你竟敢不喜欢!”十阿哥指着楚言的鼻子,怒道。
“诸位阿哥都是未来国家的栋梁,济世的良材,所以皇上让阿哥们多读读杜甫的诗,了解乱世之害,百姓之苦。可奴婢只是个小女子,读诗只是为了让自己快乐!”楚言坚持着。
“你——”十阿哥怒目而视。
只为自己快乐!八阿哥一震,看她的眼中带了惊奇和思索。
十三阿哥连忙把话题岔开:“你可喜欢李商隐的诗?”
“有些喜欢,有些不喜欢。喜欢‘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之类,初看简单,越想越有意思,不喜欢他那些情诗,词藻华丽,读起来让人浑身无力。”
十阿哥听得点头:“还算有些见识!”
“白居易如何?”
“他的诗,才情是极好的。我最不喜欢琵琶,却最爱他的《琵琶行》。”
“为何不喜琵琶?”问话的又是八阿哥。
“太吵!”
八阿哥哑然失笑,又问:“你喜欢什么乐器?”
差点脱口说出萨克风,楚言想了想,挑了两样:“筝和箫。”
“不喜欢琴?”八阿哥问题好多。
“不是不喜欢,是不懂。”
“箫怎么好?”
“其实也不大懂,不过觉着《梅花三弄》的箫声,隔着一片水,听起来分外清越,沁人心脾!”
八阿哥微微一笑,眼中竟带了三分纵容,又问:“又怎么喜欢筝?”
“用筝弹的《春江花月夜》是最好的,那哗啦啦的水声,听着好舒服。”别再问了!这可是她所有的古典音乐造诣。
八阿哥似乎看出她的窘迫,微微一笑,倒真的不再问下去。
“楚言,你可知道?八哥的箫是最好的!”十四阿哥在旁称赞道。
“哦,不知奴婢会不会有耳福。”
八阿哥看着她,还是微微一笑,也不说话。
楚言也不知怎么的了,竟被他看得有些慌,搜肠刮肚想再找点什么话说。
正在这时,那个陈升回来了,带了两个太监,抬着一张桌子,桌上果然放了一个大西瓜,用冰块镇在一个铜盆里,边上还有一些桃子李子和杨梅。陈升手中拿了一个提盒,一待桌子放稳,忙将提盒中的东西摆了出来,原来是几色精致的小点。
楚言和冰玉欢呼一声,一个冲着杨梅,一个冲着点心,伸出手去。
“啪!”楚言的手上挨了九阿哥一记扇子:“没规矩!”
楚言和冰玉这才老老实实坐稳了,听着陈升向十阿哥回报:“若柔姑娘说西瓜原就备下了,预备着爷和八爷九爷会回去。听说十三爷十四爷也在,特特地又拿了些舅爷府一早让人送来的果子和点心。若柔姑娘说,请爷们尽情乐一乐,还要什么让奴才回去说一声。”
几位阿哥都道了声若柔姑娘费心,十阿哥挥挥手,陈升躬身退了下去。楚言猜想这个若柔必定是十阿哥跟前得用的大丫鬟了,就是其他的阿哥见了,也得给点儿面子的那种。
这边,十阿哥斜着眼看着楚言:“我可只赏了你西瓜,别的不许动!”
“是。”楚言乖乖答道,眼睛却又往杨梅上瞟去。这杨梅季节极短,又是最不好保存的。小时候妈妈有时在下班路上遇到,往往是整筐包圆买下,拿回家熬成酸梅汤,一瓶一瓶地装了放在冰箱里,慢慢喝上十天半个月。越到后来,就越难见到新鲜的杨梅,想不到穿越到了古代,竟然能在酷热的紫禁城里见到。
“算了,看她这付馋相,怪可怜的。十哥你干脆都赏她一些吧。”十四阿哥笑嘻嘻地为她求情。
“哼,看在十四弟份上,今儿个就顺了你的意。”十阿哥一付居高临下施恩的表情。
“奴婢谢谢十爷,谢谢十四爷!”楚言一边说着,手中已经拿起了一个杨梅。其实,杨梅果小核大,酸酸的,她并不爱吃,纯粹是念旧,吃了一个也就放下了。
“难得!你还知道客气?”十阿哥瞪着她,取笑说。
楚言微微一笑:“这杨梅吃起来怪麻烦的,最好是做成酸梅汤,最解暑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