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时的安戈,确实如茯苓想的那般,痛苦万分。
他瘫坐在地,几近无力地趴在矮桌上,右手已经抖成筛子,一笔一笔地——抄写家规。
对于从没有拿过笔并且痛恨文学的安戈来讲,这是比下地狱还要可怖的刑罚,饶是他有一身的气力,那软绵绵的笔尖就是写不出一个正常的字。
一张工工整整的条形信纸,本来能写五十字,他连一个“家”都装不下,而且......他还不认识这字如何念。
“猴哥......”安戈的嗓子已经喊哑了,委屈巴巴地望向不远处的方羿,苦哈哈道,“这纸太小了,装不下。”
方羿正看着书,头也不抬,“家规一共四百二十三个字,你要写十遍,也就是四千二百三十个,现在你还剩四千二百二十九字,若你继续三心二意下去,写到八十岁也写不完。”
安戈霎时生无可恋,“但我真的不会写......”
可恶安如意,别让老子再看到你!
方羿轻叹一声,放下书卷,悠悠走到他身旁坐下,扶着他握笔的手纠正姿势,“笔不是筷子,不能用劲太大,所谓‘使虚而宽’,若要写得好字,必须保持掌心虚空。”
安戈听不懂这种文绉绉的话,即便手指的力度角度都被纠正,却还是一头雾水,于是问:“啥,啥意思啊?”
方羿难得如此有耐性,大约是发现了小夜叉真正害怕的东西,让他心情轻快了不少,于是耐着心思解释:
“就是想象你的掌心握着一枚鸡蛋。”
“哦——”安戈恍然大悟,兀自佩服自己的聪敏机智。
方羿纠正之后,没有立即离开,反而摊开一张崭新的宣纸,又手把手教他写字。
安戈惊了,饶是那只手掌宽厚有力,但第一次跟别人“拉手”,脸皮比城墙拐弯还厚的人竟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之前强吻人家,还被打晕来着。
他偷偷瞄了身旁的人一眼,觉得这人认真的样子好像比之前更俊了。尤其是那双深邃的眸子,就像他某次在深山发现的那汪潭水,虽然静止不动,却蕴含了无边的美好与智慧。
再偷偷瞄一眼,怎么嘴唇也这么好看!
又一眼。
再看一眼。
还要一眼。
他保证,这是最后一眼......
安戈才不管手下的字写到第几个了,反正每一次转头,他都能发现惊喜——果然,被那么多妙龄少女追捧的容貌并不是浪得虚名的啊......
然而这句发自肺腑的感慨还没在心里说完,就被某个冷冷的声音打断:
“再看就加十遍。”
去你爷爷的臭猴子!
这副天上的仙人才有的好面相,就是被该死的声音毁掉的!
不过......不说话的时候,也真的是一千一万个耐看啊......索性他就大度一回,不去计较这可恶的声音了罢!
两炷香之后,家规一字不落地落在纸上,虽不如四宝库里的字帖那样一板一正,却字迹隽秀,十分有个人特点。
就算安戈不识字,也懂得这也是许多年头积累下来的笔触,并不是随便找个普通人就能写出来的。
于是马屁精上身,掂起那张沉甸甸的宣纸,大赞特赞:
“乖乖,要不然人家怎么说要念书呢,光靠这手字就能卖好多钱了罢?”
诚然,安戈是一个极其肤浅的人,评价某样东西的好赖,唯一的标杆就是“钱”,如果能从他嘴里听到诸如“能卖好多钱”的评断,那便是一等一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