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谢恒颜身上,还穿着前些天在神祠里那件脏兮兮的青白衣衫。印斟非常头疼地朝他望过一阵,最后从柜中选过一件自己素日穿的常服,暂且让他用来遮丑。
结果谢恒颜穿着那件衣裳太大,衣摆袖子两处拖得老长,乌鸦般的沉黑色泽,在他身上简直丧得愈发淋漓尽致。
不过印斟才懒得管谢恒颜漂不漂亮。他一心想把人往外了推,加上又怕家中其他人醒了徒生事端,于是一等谢恒颜洗漱完毕,就把这小野狗连拉带拽一路拖出了大门,完全不给他半点反抗的余地。
芒种往夏至期间的来枫小镇,街上你来我往的行人商贩,往往在天蒙蒙亮的时候最为集中。
因为在这段时间里,日头不算毒辣,赶集方便,生意也好做,忙上忙下也不至于累得满头大汗。
印斟拽着谢恒颜七弯八拐,沿途步伐如飞,穿过无数个胡同巷口,最终停在一块刻着“玉壶居”的巨大招牌面前,印斟说:“……这家酒馆的老板,是我师父年轻时候的熟人,近来应该是缺跑堂伙计的,你进去问他找样活做。”
谢恒颜眉眼一抽,盯着门前一只乱飞的绿头苍蝇有些出神。就这片刻空档,印斟已跨过门槛走了进去,老远便见酒馆木椅里陷着一个肥头大耳的油腻男人,彼时天色尚早,几乎没什么生意,他就坐在店门口懒洋洋地打着瞌睡,一副要醒不醒的模样。
印斟过去便喊:“甘老板早。”
人家甘老板还没清醒,被他这声给喊得浑身一弹,硬是打了一个大呵欠,睁开眼睛,这才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黄牙:“咋了,这不是成老爷子家的大徒弟吗?大清早的想不开,来喝酒啊?”
“不是喝酒,是来给您介绍一个新伙计。”印斟一面说着,一面将准备逃跑的谢恒颜给揪了过来,“这孩子急缺钱用,您若不介意的话,大可将他收去使唤——毕竟年轻力壮,什么重活都能一试。”
甘老板眯了眯眼,直瞅着谢恒颜上下打量一番。半晌过后,似有些嫌弃地摆了摆手,说:“这细皮嫩/肉的,哪能做什么重活?”
谢恒颜眼珠一转,连忙缩到印斟身后攥住他的胳膊。
“不过端菜洗碗这些……总该能凑合着干吧?”
甘老板一勾手指,印斟就顺手将谢恒颜给推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