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在半个时辰后,勾践从吴国的数万大军中,挑选出八百个体型精壮,且身手矫健的悍卒。
这八百人,基本上都是来自岭南之地,或者是故越之地,桀骜不驯,而且彪悍得很,打起仗来根本不怕死!
更让庆忌感到有些意外的是,在勾践的授意下,这八百名敢死队的士卒,竟然个个不穿铠甲,不戴战盔,只是穿着简单的绯红色战衣,头上绑着红色头巾。
轻装上阵!
“将士们!”
勾践紧握着手中的长矛,高高地举起来,然一一扫视着对面的八百死士,朗声道:“尔等建功立业的时刻到了!”
“尔等的敌人,近在眼前!”
“大丈夫生于世上,当带三尺之剑,以建不世之功,而升君王之阶也!”
“我勾践,与二三子同在!”
“吼!吼!吼!”
勾践的这一番战前动员,极具渲染力。
在场的八百名死士,都被勾践鼓动起来,眼中都出现了贪婪的绿光。
他们为吴国出生入死,为的是什么?
正是为求得荣华富贵,封妻荫子!
在没有贵族出身的情况下,他们想要出人头地,只能选择在战场上博取功名利禄!
勾践又举起手中的一碗酒,同时让每个悍卒的手上,都把酒倒满。
“为了大王,为了吴国!干!”
“干!”
勾践脸上闪现出嗜血的神色,将碗里的酒水一饮而尽后,又“啪”的一声将陶碗摔碎在甲板上。
一众士卒也都将酒水一饮而尽,然后跟着有模有样的摔碎酒碗,脸上尽是一种视死如归的神情。
这就好像是传说中的狂战士,喝酒纯粹是为了壮胆……
践行!
“杀!”
勾践爆喝一声,就提着手中的长矛,身先士卒的冲在最前面。
“杀啊!冲!”
八百悍卒,也都一往无前的跟在勾践的身后,冲向水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