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还别说,这词写的可以啊,像诗一样。”
“……”
围聚在篮球场门口的老老少少,通过玻璃窗看向屋内的几人,对他们方才演唱的歌曲评头论足。
李燕歌挤开人群,进了篮球场内,入目的就是窦大伟拿着话筒站在最前面,身后的薛克、方援朝、刘文和田振南四人,则是在用心的表演乐器伴奏。
薛克是最先看到李燕歌进来的,正想着让窦大伟停下来,先别唱了,可李燕歌使了个眼色,摆摆手,那意思好像是让他们继续排练。
见此,薛克几人便继续表演下去。
曲子不长,三四分钟的时间,不一会儿就结束了。
薛克放下贝斯,笑着走过来道:“你今个怎么有空过来?不在家忙着写曲了?”
“有点事找你们。”李燕歌回身望了眼外面围观的人群,拉着薛克往篮球场中央走了走,“等演唱会结束,陪我去一趟南方怎么样?”
“南方?”薛克一怔。
问询凑过来的窦大伟几人,听到李燕歌说去南方,都是一脸诧愕:“燕歌,你去南方干嘛?”
李燕歌看几人都过来了,想了想,这件事还是得跟他们四人说一声才行:“前几天我帮你们问了问宝丽金,那边给出的答复,想来薛克已经跟你们说了。我这次去南方,就是解决这件事的。”
薛克道:“你在南方也有认识的唱片公司?”
“没有。”李燕歌摇摇头。
“那你去南方干嘛?对了,你还没说是去深圳,还是去广州?”
提及这两个地方,方援朝流露出一丝向往道:“之前听一个乐队的哥们说,深圳和广州那边发展的很快,一场表演下来,一晚上一个人最少能分到一两百。”
刘文一惊道:“一晚上能拿这么多?”
方援朝点点头:“那还有假?人家可说了,广州、深圳那边都是有钱人,还有很多港商,去夜总会消费一晚上,最起码都是上千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