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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芍君的名字,听起来很朴素,可“芍”之一字,却大有含义。
这个字是程芍君在她八九岁时,程父特意给改的。
至于为何要改,这就说来话长了。
程家早年是个大家族,在蓉城当地是个很有名气的企业家,后来解放建国后,程家部分人跟着去了海峡对岸,有着这么一层关系,加上当时正处于动荡年代,程家也是受到了牵连。
程芍君的爷爷年纪大了,没折腾几天就走了,程父害怕牵连到妻女,也是在朋友的帮助下远遁他乡。
当时要离开妻女的程父百般不舍,为此更是将女儿的名字改了一个“芍”字。
芍,同芍药,别名可离,故将别以赠之。
这是程父为了表达自己对女儿临别之际的不舍,和对未来有朝一日父女重逢的盼望之意。
抄家这件事情,李燕歌也是后来从母亲那知道的,毕竟那会儿他还只是个三四岁的孩子,程家也没有落魄到搬到这条老旧的墨子巷住。
可程芍君不同,她那会儿已经八九岁了,加上从小聪慧,也是亲眼目睹了被抄家的惨状,这也给她幼小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不过幸好后来平反,程母因为早年上过女中,后来得到补偿,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国企职工。
就这样度过少年时代的程芍君,渐渐地喜欢上舞蹈,后来高中毕业以后,也是凭借自己从小的坚持,成为毛纺厂文工团的一名舞蹈演员。
工作几年后,在1986年8月份,参加一次对第二毛纺厂慰问演出的时候,被当时毛纺厂的一个领导儿子看上。
处于自幼对权的恐惧,以及母亲未来有可能受到的刁难而感到害怕,无可奈何地程芍君只好答应与对方处对象结婚,但因为从小落下的心理阴影,也让她做了一个亲者痛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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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院子里的程芍君,放下手上的小铲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抬头挺直身子,想要舒缓一下僵硬脖子的时候,余光瞥到了站在屋檐边的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