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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还是义无反顾地跟着她走了。

只是一个铜板就可以让他冒险,他的处境远比陆溪想象得要糟糕。

像他们这样的人,也不是成日就混吃等死的。偶尔,他们也能找到一点活计。有些吝啬的商人需要有人去做苦力,就会来找他们,一般就只能赚个辛苦钱,勉强一天的温饱。

今天他们已经很累了,只有尼尔这种家伙才会拼了命的挣钱,因为他的漂亮妻子刚生下一个孩子。妻子和孩子,都需要他来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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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溪:“叫什么名字?”

站在她跟前的男人回道:“尼尔。”

尼尔的身材是流浪汉里罕见的雄壮魁梧,他盯着陆溪问道:“你有什么活?要是太廉价我可不干。”

他比了比自己身上的肌肉,一脸骄傲:“我最有力气的时候,可以同时扛起三袋米,如果工钱合算,我会给你做工。”

陆溪笑了笑,说道:“我还需要更多的人,需要你帮我注意。我用人有几个要求:第一不能惹是生非,不服管教;第二要有服从的意识,当我发布号令,不喜欢别人来反驳我。简单点,也就是乖巧,听话,不惹事,明白吗?”

尼尔愣了一下,然后缓慢的点下头来,有些怀疑的看向她:“你能雇佣这么多人?”

“你有多少我要多少,前提是,要达到我的要求。”

“明白了,不会让您失望的!”尼尔发自内心的喜悦,感觉自己找到了一个大金主,虽然不知道对方是干嘛的。

但只要有工作,就能养家,就能温饱。

流浪汉也不全是懒汉,有些是破产不得已流浪,有些是身体残疾流浪,他们都要不得已的苦衷才会沦落至此,如果有个希望摆在他们面前,他们会比所有人都更加努力的抓住!

“明天中午,我还会继续来到这里,希望到时候,你能把人找齐。

陆溪递给他十个铜币,当做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