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李招娣煮菜能被全家追捧,照陆秋的想法来看,估摸是刘三婆子只喜欢分菜这种大权掌握的活。二嫂朱梅春则是一个不讲究的,喜欢偷吃偷藏就算了,这人做菜认真计较起来,也就比原身还好一点而已,厨艺那叫不咋样。原身不用讲了,她做饭的手艺是真差,烧焦烧糊不足为奇,有一次甚至差点把灶房烧了。
刘三婆子的心脏再强,也怵了这个儿媳妇,不怎么敢放任这一个败家婆娘来祸害灶房。
但原主啥都不用动也不符合现实,刘三婆子身为掌管一家子的当家人,还是知道如何平衡家里人。所以,每次轮到原主要进灶房,刘三婆子宁可亲自出马盯着瞧。几年的功夫下来,虽然不用再担心灶房被毁的问题,但还是真心难吃。
放任老二和老四这两个儿媳妇下厨,遭罪的多数是一大家子的肚皮子。
哪怕想再公平一些,但大多时候,家里的饭菜还是都丢给李招娣这大嫂去准备的。
李招娣做饭时,也是极少放调料的,大多洒一些盐巴就算了事,唯一可取的是,这大嫂抓的盐量确实是恰到好处。
陆秋猜想这可能是李家是远近驰名的穷困人家。
酱油和米醋及做菜能用的糖,可是得去镇上才能买到的精贵东西,李家能舍得这银子吗?
别傻了!
陆秋一个外人都能从记忆及分家当天,清楚地了解这一家子的德性。
吃盐是人必要的需求,可其它的吃与不吃……肯定是无所谓了。
陆秋比起原主来说,是一个更不心疼银子的人。
自从经历过钱财在一夕之间成了废纸,银子再好还不如吃饭重要。
先前没分家时,当然是人家做啥他们吃啥,毕竟还得维持原来的人设。
不过,现在得自己做饭,陆秋和刘醒都不是能委屈自己的人。
以前是没条件,现在有条件了,自然是想怎么来就怎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