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鸟族。爱美是鸟族的天性,喜欢别的赞美,也是鸟族的天性。
鸟族的小雄鸟,天生就有亮丽的羽毛。他们每天都认认真真梳理自己的羽毛,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唱着悦耳的歌,在自己心怡的伴侣面前,不停地炫耀自己漂亮的羽毛,期待着对方的青睐。
林椰作为百鸟之首,自然也是如此。这个世间上,最美的语言,莫不过来自于伴侣的赞美。
听到林椰的要求,顾墨玄怔愣了一瞬,随即脸上凝重的神情就化开了。他看向林椰的眼眸满是宠溺,笑着说:“你喜欢听我的赞美,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对于伴侣的赞美,我不会吝啬的。林椰,你是我见过最可爱的人,也是我漫长生命的岁月中,最爱的人。”
林椰被顾墨玄忽如其来的彩虹屁,搞得脸都红了,眼神里带了羞涩,已经开始有些不好意思了。
顾墨玄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林椰,我爱你。”
如果我早知道,你曾经在我的巢穴里,和我一起生活过,那么我一定会在那个时候,就把你强留在身边,就不会和你分离了这么久。也幸好,命运对我眷顾,让我们再次相遇。
坐在客厅角落椅子上的小香樟树:“……”
哎,他爸爸和大爸爸,又开始犯病撒狗粮了。两个人沉浸在忘我的氛围里,完全忘记了,这房间里还有第三个人。
“哎……”小香樟树不得不唉声叹气。
——
林椰和顾墨玄,隔着几千年之后,再次相遇。虽然双方都没有什么印象,但是不妨碍两个人把彼此关系开始的时间,又提早了几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