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想道:“就这么一刀杀了,反倒便宜了他,当初因为他,害的多少灾民衣食不继,走投无路,我看不如将他废去武功灌下哑药绑了送回渊合宗,罚他去那些佃户田地里帮工,有没有饭吃全看他干活卖不卖力,佃户们如果不满意,他就得饿上一天,下半辈子都得这么过,让他好好体会一下劳动人民的辛苦和不容易,这可比杀了他要大快人心的多了。”

“好啊。”

明亦心勾着唇角,爽快答应。

“就照你说的办。”

吴若为真的是个狂热的黄金爱好者,这么多钱,换成银票多好跑路呀,他偏不,愣是积攒了整整十万两的金条,堆起来足有一座小房子那么高。

当然,这些金子现在全都摆在了怀灵宫,被颇有技巧的搭了座漂亮的黄金屋,极具艺术性和观赏性。

而这座黄金屋被明亦心大手一挥就送给了我。

我躺在黄灿灿的金子堆上,抱着明亦心这个神仙似的大美人儿,幸福感真是油然而生。

什么叫人生赢家啊,这就是了。

不过人生赢家也有一点小烦恼,那就是每天都得喝药。

比起在渊合宗喝的那些苦药,明亦心给我喝的,还要苦上一倍,我都怀疑这是不是拿千年老黄连熬成的汁,怎么能苦成这个德行。

不过它的疗效确实强的不是一丁半点,短短十日的功夫,我沉疴已久的咳疾竟然治愈了大半,气色也一天比一天好,皮肤透白,嘴唇红润,就像是湖水里新绽的睡莲,从里到外,重新焕发了光彩。

明亦心送来最后一碗药时,我刚刚沐完浴出来,身上只穿着一件透白的寝衣,湿漉漉的头发披散着,隐约透着一缕皂角的清香,犹自在往下滴着水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