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猎自然能打到很多猎物,让人更加快速的取得食物,但是保存到冬天就难了,本来大家也是很亲近的表兄弟,就不至于在一起就要打起来,还能一起开荒种田,何乐不为?
至于说两个部落在一起争权夺利这事儿就更扯淡了。
大家都没啥正经的信仰,需要啥了就敬拜哪个神,这就规避了很多争夺的可能性,之后再说族长,虽然都是兽人,但是以前就有族长不干跑去别人部落当人家“儿婿”的,做族长代表的是更加辛苦的付出,唯一的比较有权威的是长老,可是长老都老了,是退下来的族长来做的,有的是部落里好几个长老,大家排排坐分果果的时候最有权利,别的就算了,只有大巫……部落里如果达到大巫能力的人有两个三个四五个,那这个部落都要开心死了,这就代表兽人的存活几率提升到近乎百分百啊!
再加上宝宁给画的大饼,真的是让甜水部落全员满意。
当然,他们不是狂草部落那种待遇。大家都是亲戚,待遇一样才是没毛病啊!
于是,宝宁就忽悠甜水部落的水巫跟他们一起来开美食摊子。水巫之前也学过怎样做橡子粉皮,宝宁又倾力传授,于是,水巫带来的两个雌性就更是学得十分起劲,不一会儿,就都学会该怎样制作一份能卖出去是粉皮了。
粉皮的味道香得很,再往里撒点水煮青菜,青青绿绿的往上面一放,这就美得很。而肉卤的味道香飘十里真不是瞎说,这一勺肉卤浇下去,所有人都吸鼻子——宝宁足够坏包,他没用瓷器陶器的餐具,反而是让人用木头挖出来那种比较平的勺子来舀肉卤,一勺子下去,卤汤跟肉都不多,但看起来就很多很多,足够唬人。
吃粉皮也给的是这种木头勺子——目前他不能强迫所有人都马上学会用筷子,所以筷子也只在血河部落内部推广了,不过显然是雌性们更容易学会使用这样灵巧的工具。
“啊——”一声嚎叫响起,嗖地这个人就出现在眼前,并迅速从宝宁手里抢过了陶碗开始往嘴里倒粉皮。
“喂!这是要在集市上卖的!”水巫瞪向那个人,一挥手,就叫甜水部落的人围住了他。
那个人是十分与众不同的。
他竟然不是腰间裹着兽皮,身上挂着骨片石头的造型,反而是穿着一身类似于布料的……还是布料!
宝宁不懂布料,但是这个人身上穿的绝对是一种布料,虽然他不能确定到底是什么布料而且这些布料也不是那么多,但这毕竟是布料啊!
宝宁瞬间换上笑脸,对着这个人说:“要不要再来一碗呀?”
那个身上有布料的人马上就点头,把手里的陶碗递了过来,宝宁也不介意,又给他来了一碗,还撒了一小戳加了黄豆粉的芥末,让他好好拌一拌再吃。
果然,这未曾改良的芥末更是足够刺激,把这个人吃得一边吸气一边疯狂吸入,整个人都红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