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的梧桐树下,知乐站着或蹲着,有时则干脆坐在路边干净的草地上,翘首张望,沈程回来,让司机停下,他先下车,司机再将车开进园内车库,他则牵起知乐,一同步行回去。
吃过晚饭,沈程会陪知乐看会儿电视,或者与他出门,牵着手,绕湖巡园一样的散散步。
知乐发现一件事,沈程很喜欢牵手。
“嗯,恋人们总是手牵手。”沈程说。
“可是方木和秦大哥,就没有总是,牵手呢。”
“所以他们总是吵架。”沈程面无表情道:“他们不是合格的恋人,别跟他们学。”
“哦。”知乐被说服了。
知乐也挺喜欢跟沈程牵着手,沈程的手型很好看,大而薄,手指修长,掌心温暖干燥,被他握着时,有种安心和温暖的感觉。沈程有时只是浅浅握着,有时则与与他十指相扣。
早上出门,晚上归来,饭后散步,甚至从书房出来,只要两人走在一起,沈程便总会拉住知乐。
出门在外,更不必说。
从前两人出去,虽也亲近,却远不如现在这般一目了然的亲密。
无论人多还是人少,但凡带上知乐的场合,沈程总会握着知乐的手,于众目睽睽之下,泰然走过。
“他们,在看我们。”知乐说。
“让他们看,”沈程说:“记得我说过什么——不用管其他人,你只看我就行。”
沈程丝毫没有松手的意思,与知乐十指相扣,微微侧首看知乐,眼中含着令人着迷和安心的笑意,知乐发现这个方法真的很管用,只要看着沈程,就不会再注意其他人。
而沈程自始至终都不曾在意过他人目光。从前只是朋友时,他没在意过,如今确定关系后,更加不在意。碰见熟人,会点点头,带着知乐泰然自若寒暄应酬,至于陌生人的目光,则完全不Care。
沈程并没有刻意介绍过知乐,但他的态度和举止已说明一切。当一个人足够尊重和在乎自己的伴侣,其他人便自然而然不敢小瞧这位伴侣,哪怕他们之间存在着常人眼中的“差距”。沈家的身份地位本就摆在那里,如今加上沈程明确的态度,众人的惊诧,怀疑,好奇等种种心绪,都纷纷打住,不再评头论足。
更何况,知乐看起来完全不像有什么问题。
漂亮的少年,有点腼腆,不爱说话,却很懂礼貌,脸上总是带着笑容,眼神善良澄澈,不谙世事般,令人看了,不由自主想要对他温和一点。
知乐最喜欢去的地方,还是那商场广场。
沈程便尽量抽出时间,带知乐过去。作为领导者,工作是永远忙不完的,但如那句流传很久的名言,当你真的想见一个人的时候,自然会千方百计想尽办法去见面。时间挤一挤总是有的。
夏天的夜晚,广场尤为热闹。
C城是有名的大学城,广场台阶上坐满了大学生们,谈恋爱的,打闹说笑的,对面主体建筑上的屏幕滚动着某个演唱会,街道上滑板少年们飞来飞去,另一边则传来凤凰传奇高亢欢乐的歌声,一群大妈大爷们摇晃身体,跳着广场舞。
这里如同世界的缩影,包罗万象,熙熙攘攘,青春与暮年,浪漫与现实,在此处碰撞,融合,充满人间烟火气息。
“慢点儿……不要乱跑……”
知乐拽着狗绳,在人群里穿梭。
小乐小程几个月里长大了不少,知乐太过惯它们,饮食上从不管控,于是导致两个小家伙如吹气球般猛长,在同龄狗里,个头与体重绝对傲视群雄,整个圆滚滚的,撒起欢来时,犹如猛虎出笼。
小乐性格更为活泼好动,一旦出来,便异常兴奋,到处跑来跑去,小程向来是小乐的跟屁虫,唯小乐是瞻,小乐一跑,它便摇着尾巴追在后头,互相追逐嬉闹。
“要命啊。”
知乐快要控制不住了。被拽的狼狈不堪,搞不清是人遛狗还是狗遛人。
沈程有时候会出手帮他,大多时候则“袖手旁观”。缘因知乐虽然狼狈不堪,却仍喜欢看它们闹腾。
沈程不置可否,便不远不近的跟着。
“嗨,帅哥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