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捂住胃,大拇指上移一点,就探得到那枚玉佛。裂开的纹路有加深的迹象,在背后,纵贯的一条。

好歹是我送你的东西,用不着拿它泄愤吧。

我从来没有问过,却也从蒋磊话间听出程远风如何心急如焚地寻找着我。他着急的时候,眉毛总是很紧地蹙起来,几乎拧到一起。眼睛比什么都反应激烈,红个几天几夜都没有问题。胡子是绝对顾不上刮的,一旦找到你,就用胡子扎得你叫苦。

我跟他在一起七年,一直觉得彼此就算不够了解也没关系,反正还有长长的一辈子,有些话不说开也没关系,早晚有时间说明。

谁会想到,上帝根本不舍得给你那么多时间。

如果还能再见他一面就好了。

坐在床边写信的时候,几乎每写一句,就会抬起头,看一会儿他的睡颜。程远风长得非常帅气,无论哪个角度,都符合我的审美。就算是缺点,这么多年看习惯了,也觉得顺眼。那时候觉得,一张看了七年的脸,哪怕失忆了,也不会忘记的吧。可是你看,癌细胞大概已经开始侵占我的大脑,我已经越来越记不清他的眉眼和吻过我无数次的嘴唇了。

大学时候与寝室的兄弟们吹牛打屁,曾经设想过死前的自己。那时还没有认识程远风,我以为自己会跟一个大波妹子过一生,破坏计划生育生几个孩子,临终把他们叫到床前,挨个巡视之后立遗嘱。后来认识了程远风,打趣着对他说,我死前,要写休书,准你再嫁。他气得吹胡子瞪眼,直接把我推倒,咯吱我的痒痒肉让我承认他才是夫。

大概时光再倒流一百次,我都不会想到,此时此刻的自己,也不过想再见他一面而已。

不需要走到面前,也不需要有什么交流,只要在离他很近的地方,悄悄地,悄悄地看上那么一眼,就已经很足够了。

不知道这么任性的要求蒋磊会不会答应呢。

我侧了侧身子,头斜着靠在摇椅上,按住胃部的手缓缓松开。

然后。

我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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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结局,十分钟后送上HE。 死亡痛吗?

我一边思考着这个问题,一边翻了个身,在手腕打到一个不停震动的东西三秒之后,仍旧没有想出这个问题的答案。

但我知道,无论如何,不该在你死后,还能翻身并且听到电话响。

我猛地睁开眼睛,踹开被子,一蹦三尺高。

这是怎么回事!

面前的摆设虽然杂乱,可无疑,非常熟悉。刚毕业那年我托人租到一居室的便宜房子,老板却连个床都不肯给。自己在旧货市场淘来的二手家具千疮百孔,那个八十块的书架在服役三个月之后毅然决然坍塌,让我非常不爽——可不就是眼前这对废木头么!

为什么我会死到这房子里来?

蒋磊!我墓地都买好了,你哪怕在自家后院把我烧了,扔进去也成啊!

手边的手机响过一次,对方挂断,又打过来。我低头,发现这还是我刚毕业时候用的诺基亚直板系列,六楼扔下去都摔不坏那种。这才确定真的有什么东西不对,按下接听键,好哥们的声音震天响:

“秦韵你是猪啊!”

“我去你妈的!”我轻车熟路骂出一句,自己都惊了一下。

究竟怎么回事?

“赶紧别睡了,中午有人请客吃饭,你也一起来!”他大声吩咐,“拾掇漂亮点啊,今儿个请客那个有钱着呢,一招手来好多妞。你不是还没有女朋友么?抓紧啊!”

“等会儿!”我叫停,“今天几号?”

对方顿了一下,大概想了想,说:“八号吧?”

“几月?”

“十月啊,睡傻了?”

我跳下床,把月历翻得震天响,反复确定上面的数字不是造假。又喝了口隔夜凉水,习惯性的胃痛也没有到来,这才对着镜子里明显年轻了的自己发出一声低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