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捧腹大笑,说:“你老婆当时肯定是迷恋你的外表才跟你在一起的!”

蒋磊仍旧一脸无辜,说:“这个我可真不知道。说实话,我那个时候男的女的来者不拒,长得漂亮就行。”

我皱眉:“那个时候?”

“七年前,我跟一个哥们在东北倒腾木材,发了,就转行做建材生意,钱越赚越多,人就有点空虚。穷人家出来的,也不知道啥叫享受,忽然间有了钱,恨不得上厕所不带纸,用百元大钞擦屁股。那时候就有点乱来,男的女的,天天换人。有喜欢的,留在身边玩一阵子,不喜欢的,上了床就丢开人家。直到五年前我认识了我老婆,也不知道怎么,慢慢收了心,心里想,别管喜不喜欢有多喜欢,这辈子就是这个人了。后来女儿出生,怀里搂着这个孩子,就知道,自己是再也没有沾花惹草的理由了。”

所以我当初说什么也不同意程远风有孩子,男人对自己的孩子就是不同的。

我只是笑,没接话,他转过头,有点不好意思地笑起来:“说实话,我老婆这个人有时候犯迷糊,为人有点二,跟你倒是有点像。不过她勤俭持家,家务活样样精通,你嘛……不行。”

“滚!”我呲着牙,“我一个大男人持个屁家。”

但他这句话,也能稍微减轻我许久来的迷惑。

与他的相识太过戏剧性,我就算再往后退个五年八年,也不至于大街上见到个人,就信任他到如此地步。最开始也只是把他当做倾诉对象,毕竟我心里的苦闷无处诉说,跟陌生人发发牢骚是最安全的方法。但后来,实在是与他相处太过轻松舒服,这种被人关心的感觉已经许久没有出现,所以不觉有些陶然。况且程远风虽然也是本市数得上的有钱人,但实在比不得大款蒋磊,蒋磊要难为程远风,根本用不着在我身上使用什么迂回战术。

所以我与蒋磊的相处,与其说是朋友间平等信任的共处,不如说,我是在抓一根救命稻草。

因为我生命里已经看不到一点希望,所以哪怕是虚假的光芒,我也希望得到。

但好在,这阳光是实实在在,充满温暖的。

又聊了一会儿,就等来了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来人是一男一女,看起来都三十岁上下,穿着得体,精神饱满。那男人姓张,女人姓梁,大约世面见得多了,见我这样也丝毫不觉得奇怪。仔细跟我讲明所有细则,把所有隐藏条文也都说清楚,问我,是否需要再考虑一会儿。

该考虑的都考虑过多次,我提起笔,摇摇头,刚要签字,蒋磊抓住我的手。

“你再考虑一会儿吧。”他说。

“没什么好考虑的。”我说。

其实我这个人很信命。

天理昭彰因果循环,这些我相信得很。所以最开始知道自己癌症的时候,与程远风和宋晓同归于尽的念头不是没有过,只不过一秒,就消散了。毕竟平民百姓一个,马列主义普世价值教育多年,理智还是有的,杀人这种事,无论如何做不出。况且人这辈子做过的坏事,下辈子要还,我不敢拿我下辈子的富贵,来赌一时的爽快。

况且万一真的同归于尽,奈何桥上,他们也要欺负我。我实在是怕了,万一投胎时被宋晓飞起一脚踢进畜生道,不是得不偿失?人一旦信命,顾虑就会很多,宁可相信空洞的报应,也不可能去沾血腥。

“我要求你们加一条。”蒋磊说,“他的器官移植给谁,我说了算。”

“这……”两人面面相觑,等我发话。

我叹了口气,说:“这样也可以。”

就这么,签了协议。

送走两人,蒋磊还是闷闷不乐,妻子打来电话的喜悦似乎瞬间消失。我耸耸肩,上楼换了件衣服,走到他面前,甩着车钥匙说:“走吧,爷带你出去散散心。”

“哈?”他睁大双眼。

“好歹爷也算地头蛇,好像从来没带你系统逛过这个城市的犄角旮旯吧?走,带你出去长长见识。”

我是十二岁才来到这个城市的,父亲来到这个城市的大学任教,我也就自然而然跟了过来。比起程远风这个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有些隐秘的去处我也并不是很了解。

蒋磊一开始拦着我,把我往副驾驶座位上赶,我拉开车门蹦进去,抓着安全带不放手,他就只能作罢。坐在副驾驶,不看风景只看我,把牙齿咬得咯咯响,生怕我听不到。

我们出来的时候已经快到下午四点,车子开进市区,天也渐渐黑了。小吃街有家小笼包店,正宗杭州风味,供应南京鸭血粉丝汤和各种小菜,我一直很喜欢。把车找地方停好,两个人散步去小吃街。快一个月没到闹市区,这么大一家商场开业我都不知道。闪过滑着滑板的中学生,趁着绿灯闪烁的空当,抓着蒋磊飞快跑过马路。到了对面,扶着栏杆气喘吁吁,被蒋磊臭骂。

没办法,有时候会忘记自己是个快死的人,见到要变红的绿灯会飞快跑过马路,见到涂着厚厚奶油的蛋糕忍不住就想带回家吃的满嘴都是,就连身边的商场开业,都想进去看看有没有新款风衣帮我度过这个冬天。

明明都未必能坚持到过完这个冬天。

进了店,老板已经认识我,招呼着问是不是还要四笼小笼包两碗粉丝汤。我刚要回答是,想了想,说:“三笼吧,我吃不下那么多。”

老板看了我一眼,笑道:“节食啊?多吃点吧,看你都瘦成什么样了!”

我只是笑,不接话。粉丝汤很快做好,跑堂的小哥也是熟面孔,端着两个碗过来打趣:“程先生没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