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紧迫的、要命的气味,正冲击着麦苗变得无比敏锐的五感。
顿时,麦苗怕极了,他局促地往墙里又缩了缩。
不知不觉,陈藜已经来到了麦苗的身边。
他眨也不眨眼地看着眼前的人,好似第一次见到,又像要仔仔细细地把人给打量一遍。
麦苗还想要躲,可躲不开去。
陈藜突然抓住了他的肩,把人给用力地扳了过来。
只看,麦苗的怀里紧紧地攥着一件汗衫。那是陈藜的。
他这一晚,就得闻着这件衣服残留的气味,才能少受点罪。
麦苗虽然傻,可也知道点道理,隐约地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譬如现在,他就模模糊糊地明白,啥事儿是不应该的。
麦苗剧烈地抖了起来,像是极其羞人地夹紧两腿,在陈藜的眼下,拙劣地掩饰着什么骇人的变化。
他这一晃动,踢到了脚边的搪瓷水杯。
那个搪瓷杯,还是他们爹娘结婚时用的,上头印的花纹已经斑驳不清,吊灯微微地一晃一晃,照得杯子上那红艳艳的“囍”字都狰狞了起来。
大院里住的几户人家还在外头。他们张望了一番,等了半天都没有动静,琢磨着要不要再进去看看。
没成想,屋子里猛地又传出来麦苗的尖叫声。
老婆子拉着别人胳膊,急急指着里边说:“……快、快进去瞅瞅!”
刘婶家的刚要去砸门,门板子就被人掀开。
陈藜用冬天睡觉盖的棉被,把麦苗严密地包起来,扛抱到了肩上。
外人一看这境况,都当陈藜也压不住事儿,连忙七嘴八舌地出主意。
陈藜紧了紧肩上的人,对着大伙儿说了一句:“我带他到诊所,让大夫看看。”
黑灯瞎火的,街坊邻里谁都没看清陈藜的神色。只听了他的话后,莫名感觉定了心,纷纷说还是陈哥儿沉得住气。
这时候,刘婶家的大儿子从外头把车给推过来:“拉驴太慢了,得骑洋车子过去,赶紧的!”
陈藜将人扛出院子的时候,麦苗还在他身上又叫又踢,那嗓子尖的,能把生魂儿都喊出来。
从村里到公社去要走两三里的路,那一条道的两边就是麦田。
陈藜一手骑着车,另一只手把麦苗抱在身上。
陈藜原是真的有打算,带麦苗去找大夫的——他哪有什么主意,他也是慌的。
他、他是没想到……他这辈子,真能找到自己的伴儿!
陈藜闻到怀里那一股股浓到发甜的情香,软软的身子紧贴着胸膛,让他的胸口再次滚热了起来——
他们这类的,跟一般人不一样。
陈藜也是活到十几岁,才知道,这世上竟还能把人给分成好几等。
这十几个村头,只出了他这么一个。后来,去了部队里,又才知道,他们还有自己成对的伴儿。只是,这个对象到底啥样儿的,他们谁都没碰过、接触过。
这个伴儿,他少年时,也想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