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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握烟 秦三见 873 字 10个月前

01黎慕

外面雨下得很大,街对面的教堂起了火。

暴雨都救不了那座教堂,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那个方向。

酒吧里,老歌还在继续,台上的女歌手穿着剪裁合身的旗袍娇媚地唱着“玫瑰最娇媚”。

我转过去的时候,看见那个人依旧坐在吧台,黑色的长发挽起,也是一身量体裁衣的高叉旗袍,侧边露出白皙修长的腿来。

我必须得承认,他很诱人,也很有韵味,让我想起《花样年华》里的张曼玉。

之说以说是“他”,因为这个穿着旗袍看起来妩媚动人的酒吧宾客其实是个男人,我识破他也并非他的扮相有什么破绽,只是因为我原本就认得他。

靳盛阳,五天前刚刚过完三十周岁的生日,在cbd的高级写字楼里做市场营销,不久前升职当上了部门经理,平时不苟言笑,穿衣风格十分固定——深色衬衫加西裤。

在公司里,但凡跟靳盛阳有些接触的同事都多少会忌惮他,这人脑子灵活,嘴皮子又格外利索,说话办事很少会给人留余地,完美主义者,脾气很暴躁,几乎每次开会都会至少骂哭一个人,无论男女。

我会知道这些,是因为这个叫靳盛阳的人正是我的直属上司,任谁也不会想到,周末来一次酒吧,还是这种复古风格的清吧,竟然会遇见自己的上司,而且那人一改往常的样子,竟然穿起了女装。

女装,贴身的旗袍。

我喝完今晚的第三杯酒,起身去了洗手间。

之前看见靳盛阳走进酒吧的时候我立刻就注意到了他,不过那时候并没有认出他,只是凭本能地被一个出众的女人所吸引。

我说的吸引并非带有什么暗示,不过就是很单纯地看向这个高个儿又风姿绰约的女人。

完全出于对美的欣赏。

我并不爱女人,她们很美,但并非我的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