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第29章 天天开心

“我来了404快四年时间。”几天后, 林典跑来朝歌家大大吐槽,“从来没有见过那位传说中可以提供法律服务的人,这次终于见到了。”

朝歌好奇:[其实我也没见过, 人怎么样?]

林典少男怀春, 红着脸说:“好他mua帅啊。”

朝歌笑了。

林典转头看朝歌,一把握住他的手:“歌儿,我好像恋爱了。”

朝歌笑得更开心了,挣来林典的手,比划问:[这到底得多帅啊,让我家点点一见钟情了, 好奇!]

“也不是一见钟情, 我最开始就觉得他长得特精英, 特有那股子,昂怎么说来着, 就是那股子那股子……哎呀!”林典一拍大腿,“反正就是帅得腿软!”

朝歌一双眼里全是笑意:[当时到底怎么的,快说给我听。]

当时陆警官带林典他们去警局报案, 到地方的时候,那位404传说中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先生,已经在门口候着了。

林典过去时, 只觉得对方长得特好看, 特合自己眼缘, 完全没想到这个人是来帮他们的。

等林典看方适和对方交涉时, 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他是谁。

因为那个渣男做的事情, 已经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在陆警官收集完证据后,直接查监控, 在学校附近的网吧把那个垃圾抓捕归案。

“小歌,你是不知道,当时他冷冰冰地站在臭垃圾面前,巴拉巴拉念了一段什么,艾滋防治条例第多少条,刑法第几条,又是什么什么罪,要判多少年。”林典捧着心陶醉道,“卧槽真的,太帅了太酷了太牛逼了,他看那个渣男的眼神真就是在看垃圾,王霸之气外露。”

[所以他要判多久啊?]朝歌问。

“还没判呢,律师哥哥说,臭垃圾虽然采取了措施,但是已经既遂,所以构成传播性.病罪。”林典昂着头回忆,“他还说艾滋携带者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播病毒,刑法规定说他这个最高能判五年,还有罚款那些。”

[才五年啊。]朝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