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恩和金恺琛的各执一词似乎都是实话,又好像全是心怀鬼胎的谎言。
但探寻真相的好奇心让我不愿止步于雾里看花,我认为还有一个突破口等着我去一探究竟——连恩的经纪人。
目前为止,连恩身边陪同他到法院的工作人员,除了律师,也就只有他的助理,那位按照连恩的说法,替金恺琛监视他的现任经纪人还未出现过,另外就是……似乎成为了连恩离婚契机的前任经纪人。
为了简便,以及尽可能摒弃无用信息,我选择了用微博私信询问小伙伴。
“姐妹!想问你一个事,关于连恩的经纪人你知道多少,他是不是换过经纪人?”聊天框左下角的Loading标识旋转两圈,变为了“发送”。
“叮咚——”一声短促的和弦在寂静的审判庭中突兀响起。
我疑惑地放下自己的手机,循着记忆里铃声的源头弯下腰,在被告席的桌脚后,发现了一部眼生的手机。
下意识地伸出手,将手机捡了起来,我看见手机壳上赫然印着连恩的照片!
这是谁的手机?
我首先猜测连恩——他会自恋到在自用的手机壳上印照片吗?况且我记得他之前使用的,是压根儿没有保护壳的裸机。
之所以印象如此深刻,是因为和他用同品牌手机的我,恨不得里三层、外三层把手机裹得严严实实,生怕一不小心磕碎屏幕,就得斥巨资维修。
但若不是连恩,又会是谁?
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将手机翻转过来——幸好,正面贴了钢化膜,完好无损。
随着我解开锁屏的动作,屏幕亮了起来,一条横幅提醒出现在屏幕中间:“你有1条新的微博私信。”
我的手指早已彻底脱离我的意志,自主地点开提醒,进入到微博私信界面。
发信人的昵称和头像我都再熟悉不过——毕竟那是我的微博!
“可以把我工作室的手机还给我了吗?”连恩淡漠的声音从远处飘然钻进我的耳朵,我猛然回头,惊觉连恩不过站在我背后而已。
“你……”我是想说些什么的,可呼之欲出的话语如一根尖锐的鱼刺哽在喉头,拼了命想要呕出来,却只有喉管被划伤得难忍疼痛。
“啧。”连恩神色不耐地皱起眉头,双手抱臂,吊儿郎当地倚靠着敞开的审判庭大门站立,“你看够了吧?也怪我工作室的人太懒了,连个手机密码都不愿记,才取消了密码设置,方便大家使用。”
我已经听不清连恩接下来说了什么,他的眉目唇齿依旧艳丽得我情不自禁感慨造物者的偏爱,然而那张脸陌生得仿佛换了一个人,我只能一言不发地凝望,眩晕地辨别着他的五官直至模糊……再模糊……
第30章
我坐在办公室的电脑前,恍惚迷离地对着屏幕,放在键盘上的手指敲下“民事判决书”的抬头后,久久没有后续动作。
下一次开庭,连恩与金恺琛最后举证质证,法官便要当庭宣判——判决结果无须说:驳回连恩的诉讼请求。于是,我此刻正在替法官草拟判决书。
这不是我第一次撰写判决书,却是第一次感到如此茫然无措,脑中空白一片,乃至摊在眼前的卷宗都无力多看一眼。
永远保持客观公正审理案件,不相信任何当事人的说辞,只相信证据——尽管起初我先入为主对作为原告的连恩抱有同情,可是依旧维持着应有的冷静,试图洞悉细节,还原真相。
但我无论如何都猜想不到,我从一开始就咬上了连恩抛下的诱饵,我所见的种种,不过是他有意为之的假象。
那这一切,还有什么是我可以相信,是可以作为凭据写在生效法律文书上的呢?
哪怕捡到从连恩包里掉出的手机已是几天前的事,每每想起在审判庭中与他的对峙,我依然不寒而栗……
“和我发私信的人,什么时候换成你的?”时间过去良久,我终于勉强稳住心神,音色沙哑地质问连恩。
“那个微博号从你们立案起,就由我工作室的人员在操作了,不过后来我担心有内鬼向金恺琛通风报信,才自己接手了过来。”既然东窗事发,连恩也没了掩饰的必要,他把玩着从我手里夺回的手机,慢条斯理地解释起来,联系“小伙伴”的说话风格突变,想来是在第一次休庭等待连恩提交鉴定报告时换的人,“你互粉好友上千人,不可能全部认识,况且里面有不少废弃账号,只要花一点钱,就能查到哪些账号和你私下完全没联络过。”
我微眯起眼,将信将疑地追问:“你就肯定我会发那条入坑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