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思唤第一次行使这项权利,是蹲守在1000米开外的电视塔上,一枪击毙了挟持火车的重罪犯。

他和训练时一样沉着冷静,枪法又稳又准,但当127x99毫米的大口径子弹轰开火车玻璃,嘭一声打中罪犯眉心之后,他忽然忍不住剧烈干呕起来。

他看到罪犯的后脑喷射状涌出,血和脑浆喷满车窗玻璃,又粘腻腻地往下流。

他知道击杀是为了拯救,为了正义,但这一枪造成的场面太过肮脏,让他忍不住作呕。任务完成后,他疯了一样地洗手,好像能把记忆中那片糜烂殷红的东西彻底洗去。

为了控制自己的精神状态,他想到了很多解决办法,比如开始一次性手套不离手,出任务一定装上免洗洗手液,任务完成后第一时间去洗手间先吐个干净。

但精神性洁癖居然让他的枪法更为精进,因为每次击毙,他都竭力寻找最精妙的角度,让创口最小、失血最少,甚至有时候现场干干净净,只有一小片巴掌大的血污。

他的工作完成地越来越好,击杀越来越多,洁癖却越来越重,到后来,他连看到正常的人,眼前都能浮现这个人击杀后的惨状。

他完全没办法和正常人接触。

某次任务前夕,他穿过人来人往的街市,眼前是各种各样的惨状,好不容易挨到任务地点附近,他挑了个最偏僻的洗手间,美美地吐了一通。

那时候他半条命都没了,全身都是遏制不住的虚汗,满眼都是白晃晃的重影,这时候耳畔忽然传来一句“你还好么?”

当时,四周的环境、洗手台的样子,阮思唤已经完全记不清了,他就记得白丁香一样的乔稚欢,忽然就盛开在他眼前。

他没见过这么干净的人,有一瞬间,他觉得连倾斜射下的光都变得柔软起来。

那是他第一次见乔稚欢。

“给,干净的。”乔稚欢递给他一块手帕,见他还在呆愣愣犯傻,径直将手帕塞进他手心,冰凉的指尖不经意掠过他的拇指,“出去找点热水喝,会舒服些。”

其实,从遇见乔稚欢的节点起,他身上那种极度不适感已经渐渐褪去,恍悟过来时,眼前的人早都走了,阮思唤立即追出去,街头日光炽烈,人来人往,那种熟悉的压抑感再度袭来,就在他要撑不住的时候,他忽然看到了刚才遇见的人。

不是在路口,而是在展示大屏幕上。

乔稚欢闭着眼睛穿着轻纱沉在海底,日光透过海面射下,他所有的衣袂如细藤般散开,曼妙的波光在他全身游荡,他简直像,从天上坠下的小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