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好奇心恨不得杀死一群猫。

“就前段时间,怎么了?”

“那是你追的沈哥,还是……”

“我追的他。”秦蓁笑了起来,“这可真是一个英明的决定。”

可不是吗?

众人想起了暗自神伤的吴玫,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是。

吴玫也很好看,而且很会打扮自己,港风装扮可谓驾轻就熟。

可哪又如何呢。

默默陪伴三年也比不上这人的大胆告白。

可真是应了那一句,青梅竹马打不过天降。

秦蓁又不傻,没两天就摸清了工作室的情况。

她长得好看嘴又甜,倒是很快就跟工作室里其他人混熟了。

下班时,同事瞧着她要回学校忍不住调侃,“你坐地铁回去?怎么不让沈哥送你?”

吴玫刚好在这电梯里,看着笑容满面的秦蓁,她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秦蓁比她年轻了五岁,年轻可真好。

“又不顺路,再说了他总是加班,等到他想起来送我,月亮都出来了。”

这话惹得电梯里一阵笑声,吴玫忍不住说了句,“没他之前加班住院哪有工作室今天?”

这话有点硬抬杠的意思,电梯里欢快的气氛顿时消失不见。

一干人等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一个是老同事,一个是老板的女友,他们好像说什么都不合适。

秦蓁笑着开口,“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哪能仗着年轻这么肆意妄为?回头我管着他。”

这话透着几分炫耀在里面,反正吴玫是这么觉得。

她看着冲自己耀武扬威的人,转过头去不看秦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