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麻子:“……你想干啥?”
徐杰回过头,最后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国营饭店,他露出了一个十分恶心的笑,“那你就别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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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菜做的好,炒出来也很好吃,楚酒酒吃饱喝足,就跟楚绍他们回去了,温秀薇还是跟罗淑阳他们一起。回去的路上,两个村的知青依旧结伴,孙玉芹一直跟丁一鸣说说笑笑,等两拨人分开,她的脸才一下子拉长了。
就去镇上吃了一顿饭,她半个月的生活费就飞了,而且她看的很清楚,吃红烧肉最多的人,不是自己、也不是丁一鸣,而是卢万花和任胜利!
这俩人天天不清不楚的,花钱不多,占便宜没够,一想到他俩今天张开大嘴吃了她两块钱进去,她这心里就闹得慌。
为什么徐家湾没有丁一鸣这样的知青在呢,看看人家,长得帅气,会说话,而且不跟别人似的,一个劲围着罗淑阳和温秀薇转,啊啊啊啊烦死了,为什么不把她分去青竹村啊,哪里都比徐家湾强!
回到宿舍,气呼呼的孙玉芹直接上床睡觉了,而另一边,被她称赞了一通的丁一鸣正在跟丁伯云笑话她。
“手里有俩钱,就打肿脸充胖子,笑死我了,你是没看见她掏钱的表情,这人太有意思了,拱她两句火,她能把自己所有的钱都掏出来。唉,可惜了,她要是在青竹村该多好,那我以后就不用再自己掏钱吃饭了。”
刚到青竹村的时候,丁一鸣想装好人,所以在每个人面前都端着,后来端不住了,他就在丁伯云面前暴露了本性。再后来,连在俞建青面前,他都装不下去了,打开宿舍门,他是青竹村年轻有为的进步青年,关上宿舍门,他是光脚踩桌子的小流氓。
好在俞建青对这些事情不在意,他也不会把这些事情往外说,不过看丁一鸣的样子,用不着俞建青往外说,要不了多久,他就能把自己的本性暴露在全村人面前。
丁一鸣欢快的嘲笑着孙玉芹,丁伯云看了他一会儿,一边摊开自己的本子,他一边说道:“你倒是跟别人不一样,别人看见徐家湾的知青,第一眼看见的都是温知青和罗知青,毕竟她俩长得都好看。”
丁一鸣脱掉鞋和袜子,一双臭脚就这么搭在床头,他不讲卫生,臭味迅速弥漫到整个宿舍里,可他自己还一点都没察觉到。
“害,那么漂亮的姑娘,我能没看见么,但是漂亮又不能当饭吃。”
说到这,他叹了口气,“徐家湾怎么运气这么好,两个美女都分到那边去了,孙玉芹虽然不漂亮,但她是冤大头,跟她一起下乡,能省多少钱和票啊,我都想去徐家湾了。”
丁伯云随口说道:“别想了,除非你能跟徐家湾的知青互换,不然,你就一直在青竹村待着吧。”
丁一鸣也就是这么一说,他自然也知道知青互换有多艰难,脑子里,刚把这个念头打消,正准备眯一会儿的时候,丁伯云突然走到他面前,呵斥他:“把鞋穿上!这是公共区域,以后除非睡觉,你都必须穿着鞋!”
丁一鸣一听,立刻不服气的坐起来,“凭什么,在宿舍里你还管着我,连脱鞋都不行,你是法西斯啊!”
丁伯云:“我不是法西斯,我是你的班长,你穿不穿?不穿就滚出去!”
丁一鸣一头雾水,搞不懂丁伯云怎么这么独断专制,但丁伯云说得没错,他是班长,理论上,自己就该听他的。心里升起怨气,丁一鸣又不敢跟他明着闹,只好蹲下身,又把袜子跟鞋套上了。
然后,他躺回到床上,背对着丁伯云,一脸的不服不忿。
神经病,就会管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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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一段日子,天气渐渐暖了,棉衣被束之高阁,春秋的长袖衣服楚酒酒有好几套,但去年量身给她定做的,如今都有点小了,只能当九分袖穿,等到明年,大约就彻底穿不进去了。
上午,楚绍去上工,他如今两头跑,今天在青竹村上工,明天就去徐家湾帮温秀薇干活,温秀薇不是楚酒酒,她学了将近两个月,如今干活越来越麻利,她自己挺开心的,楚酒酒却总是抓着她的手叹气。
这么一双葱葱玉指,怎么可以长茧子呢!
坐在小书桌前,楚酒酒看了一会儿昨天的报纸,想起温秀薇手上已经长出来的淡黄色薄茧,她觉得很惆怅。
自己家的生活如今步入正轨,她跟爷爷都不用再靠种地生活了,但奶奶依然是知青,而且如果没有意外,她这辈子都是知青了。
想到这,楚酒酒用铅笔的顶端敲了敲自己的太阳穴。奇怪,不是说知青不能回城吗,怎么爷爷奶奶后来还在另一个城市相遇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