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长:“……”

你可快滚吧。

李艳接手工作没几天,她就兑现了和陈三柱的承诺,跟他结婚。结婚前,陈三柱还说要给她买三转一响,如今家里有一辆自行车了,剩下的收音机、缝纫机、手表,陈三柱说他还差两张工业券,凑够了就去给李艳买。

结婚前,李艳要了许多的东西,比如大镜子、一套属于她自己的搪瓷用具、新裙子、还有市百货大楼才卖的牛皮小高跟,不管她要什么,陈三柱全都答应下来,而且其中有一些,他真的给李艳兑现了。

戴着羊绒围巾,穿着牛皮小高跟,李艳觉得自己活脱脱就是另一个二婶,她飘飘欲仙,连自己姓什么都快忘了,也把家里还是空空如也都忘了。

她穿着这身洋气的衣服,在马文娟面前炫耀了好几遍,然后才带着自己的行李离开,而她走了以后,马文娟茶饭不思,倒不是有多想她,她只是担心。

刀子嘴豆腐心,说的就是马文娟,她每天都跟李艳吵架,但她一点都不希望李艳出事。

担心了半天,马文娟觉得这样不行,她找到丁伯云,希望他能去劝劝李艳。

丁伯云却拒绝了她:“李艳已经跟陈三柱结婚了,我总不能去劝他们离婚吧。”

马文娟:“离婚也比继续当陈三柱的媳妇强啊!跟陈三柱结了婚,李艳就真的再也没法回家了!”

丁伯云:“你搞错了,李艳从来就没想过回家,她只想回城,而她现在已经做到了。”

马文娟一噎,“可……可就算这样,她也不能嫁给陈三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