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准头不行,子弹偏离克雷特,打到了沙土墙上。沈斯尉第一时间掏枪上膛,却被克雷特按住了手腕。
“时不时就来这一出,你不烦吗?”克雷特在台阶上停下脚步,不耐地看着楼道下方的人。
“你这狼心狗肺的东西,快给老子钱!”
开枪的人正是公爵。
不过让沈斯尉惊讶的是,和他印象中的壮年不同,眼前的人满头白发,身体枯瘦,眼睛还瞎了一只。
怪不得莎莎要叫他老公爵。
有些人出生得早,没有享受到发达的医疗水平,衰老的速度和以前的人们无异。留在荒漠地下城里的,也大多是这样的人。
“不用理他。”克雷特拉着沈斯尉继续往前走,而老公爵又开了一枪,仍然没有打中任何人。
沈斯尉不禁有些奇怪,他仔细看了看,发现老公爵的双手上满是疤痕,应是受过很严重的伤。
也正因如此,他拿枪的时候手不停颤抖,扣动扳机都很费力,外加眼睛又瞎了一只,难怪根本打不准。
“你这恩将仇报的狗东西,我总有一天要杀了你!”
克雷特毫不费力地拿走老公爵手中的枪,往后扔到台阶上,接着拉着沈斯尉走进了小巷中。
“他是你的养父吗?”沈斯尉问道。
“不算。”克雷特道,“只能说他确实教了我很多东西。”
“比如?”
“怎么生存,怎么杀人。”
沈斯尉记得克雷特说他很小就到了生命树外面,他几乎可以想象,一个小男孩儿没法独自生存,只能拼命学习那些保命的技能。
怪不得他的字那么难看,因为老公爵可不会教他写字。
“那他说恩将仇报是什么意思?”沈斯尉又问。
“你看到他的眼睛和手了吗?”克雷特问。
“嗯。”
“我弄的。”
沈斯尉一时哑然。
“我为什么不觉得他是我养父,是因为他并没有像个父亲。他只是在训练我,让我成为他作恶的帮手。”克雷特说到这里,在一扇木门前停下,“到了。”
狭小的房间布置得很温馨,桌上摆满了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沙发上还有丑丑的海绵宝宝抱枕。
沈斯尉简单扫了一圈,又看向克雷特道:“所以你没有被他带坏。”
“是不是很不可思议?”克雷特耸了耸肩。
俗话说近墨者黑,克雷特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竟然没有变成大魔头,确实是很不可思议。
“因为我有个朋友。”不等沈斯尉接话,克雷特便自顾自地说道,“他曾经救过我,我不想让他对我失望,所以我一直告诫自己不要当坏人,不然他肯定不想再见到我。”
“就是你说的跟伊文……”顿了顿,沈斯尉改口道,“跟我很像那个朋友?”
“对。”
“他人呢?”
“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