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了想,走到隋琛面前伸出一双手,“你看我的手好看吗?”

女孩子的手纤细白嫩,柔若无骨。

若是用来写字,应该很不错。

林颜拉过小马扎坐在隋琛对面,“别看这手长得好,其实一点力气都没有的,用来写写字拿拿书本也还行,干活时不成的,洗衣服都洗不干净。我怕我做饭的话回头拿不稳锅碗瓢盆,这要是都摔了往后咱们可怎么吃饭呀。”

青年觉得大腿内侧那块红肿疼痛加剧,那是今天上午被人捏的。

始作俑者刚巧姓林,就坐在自己面前。

或许这疼痛是错觉,她真的一点力气都没有。

隋知青声音都透着几分沙哑,“那这些我做了,你做什么?”

林颜眨了眨眼,“帮你学习好不好?我三代贫农根正苗红,帮你思想进步搞学习怎么样?”

帮他学习。

隋琛迎上那一双诚挚的眼眸,曾经如小鹿般不安的眼眸仿佛只是他的错觉。

如今的林颜,真诚又热烈,让人说不出拒绝的话。

隋琛听到自己的声音,“好。”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相信隋知青你的为人,那咱就不立字据了。”解决了一件人生大事后,林颜又想起了什么,“对了,我堂姐林爱芬要跟回乡探亲的赵营长结婚了,等回头我带你去吃酒席,有大鱼大肉咱们也沾沾喜气,顺带着打打牙祭。”

林颜离开了,只是年轻姑娘的声音还在隋琛脑中回荡。

“我带你去吃酒席”、“沾沾喜气”、“打打牙祭”。

每句话都不能再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