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它们其中的某一点打动他,不管是欣赏还是同情,但当时只如流水一样,悄悄淌过,并未在心间留下
明显印痕。
待到发现时,它们已汇流成似一条大江大河,以奔腾咆哮之势将他卷入其中。
慢慢的,不知不觉的,不由自主的,时时忍不住看她,不在身边时,会想,她此时在做什么。她笑时,也
忍不住跟着嘴角上扬。她沉闷时,立刻想,是什么让她烦恼。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一连多天,梦见她。
当他发现自己但凡有梦,梦中的面孔都是她时,他便知道,嗯,就是她了。
爱情是不需要问缘由,找理由的。不必追根究底到底喜欢哪一点,到底何时喜欢上。
它自然而然的来了,感觉到了,就对了。
就是这么简单。
他的确喜爱美丽的皮囊,但那不是唯一的标准。
而且,真奇怪,他发现那朵小花儿越看越好看。
现在在他眼中,只看得见小花儿。
谁也比不上她。
每时每刻都想看见她。
小花听了这直白肉麻的话,耳根发热,满面红晕,幸好是晚上,月光不如太阳光亮,可稍稍遮掩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