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第四十二章

有些人爱财,秦时越便送财,有些人爱色,秦时越便送色。但是对于郑摄,却有些无从下手。他这个人不是贪官,也不能说是昏官。听说他之前的政绩也还可以,为人刚毅不趋炎附势,否则不能五十多岁了才当了知府。

只是人有些古板,不知道变通,对于新鲜事物也接受不了。所以秦时越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对付他,但不与他搞好关系也不行,毕竟他是本地的父母官,他们一家老小可都在人家的手心上捏着呢。

果不其然,没过几天郑摄这新官上任三把火的第一把火就烧到了他们夫夫二人的头上。

郑摄找了个由头将他们的化妆品制造厂封了,这样一封损失惨重。一家三口被关进牢里,秦时越还挺着个大肚子,牢里又没椅子,他连坐下都不能。

周川心疼极了,求见了几次郑摄都没得见。好在这牢里的狱头他们也算是认识,陈开霁还在时他们见过几次,不是很熟,只是知道而已。

秦时越与府衙的人关系都不错,也有人托狱头照顾照顾他们。因此周家一家人虽在牢里,但这日子过得不算十分难捱。

秦时越早有心腹去给陈开霁送信,虽然陈开霁离得远,但怎么着也比他们强,兴许能帮得上忙。

第一天开庭时周家一家三口都去了,郑摄列举了周家八条罪状,其实说来说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所要做的无非是不想让他们再种花而已。人都吃不上饭,用什么化妆品?这是他的想法。

秦时越据理力争,将他所说的罪状都一一反驳。

郑摄气极,便想要动刑。宝宝也吓得不轻,哭着嚎着不让动。他一个小孩子,而且之前又与衙门里的人认识,大家也不舍得把他怎么样。但是又难以违抗郑摄的命令,这般衙役中其中有个叫王虎的,是捕头。就见他在趁人不备在宝宝的胸襟里头一拽,便将宝宝戴在脖子上的玉佩拽了出来:“这是什么?”他佯装惊讶地问道。

那是太子临走前送给宝宝的,上面还刻着他的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