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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狂欢集市依旧很热闹,或许是因为表演快开始了,不时有穿着表演服画着满脸油彩的当地人出现在集市的各个角落,他们和摊主都很熟了,大声地交谈说笑着。

林络绎在路边发现了一个类似地球上钓金鱼的那种摊子,只不过钓池里的东西不是鱼,而是卜兰达星特产的一种石头。这种石头看上去和珍珠差不多大小,通体是淡淡的莹白色,介于生命体和非生命体之间,当它们泡在特殊的溶液中时会四处移动,而一旦离开溶液就变成真的石头。再加上它们会发光,所以经常被用来做饰品。

“你想玩这个?”看林络绎一脸兴味盎然的样子,霍夕山去摊主那里买了五十元联邦币的捞具,一共十个,都是用纸糊的,看上去非常脆弱。

“想!”林络绎点头,把捞具接过来,充满信心地道,“我小时候玩这个特别厉害,捞哭过好几个老板呢,你想要哪块石头我给你捞。”

霍夕山当真想了想,指着钓池角落里一块三角形的石头道,“就这个吧。”

“看我的。”林络绎胸有成竹,一把将趴在自己肩头打哈欠的伊莎拎起来放进霍夕山的怀里,自己则走到钓池旁边蹲下,“你们在那儿给我加油就行了。”

猝不及防之下一人一猫四目相对。

伊莎:“喵喵喵!”

——愚蠢的人类!

霍夕山:“……”

——呵,胖猫。

五分钟后,连着捞废了六个捞具的林络绎终于成功地把霍夕山选定的石头从钓池里捞了起来。

“霍夕山,你的石头。”林络绎捏着捞具的手柄小声说,似乎是害怕自己的声音稍微大一点那块石头就会受惊然后再次逃走似的。

霍夕山顿了一下,他是真的没有想到林络绎能捞上来,毕竟这种把戏看起来就像是骗小孩子零用钱的。

“怎么样,我厉害吧?”即便换了一个时空,自己的实力依然过硬,曾经的捞金鱼大佬林络绎忍不住洋洋自得,一边说一边把石头从泡烂了半边的纸网上拿下来,递到霍夕山面前,“这么大一块在外面买要二百块,你只花了五十块,而且还剩三个捞具呢,我感觉我状态还可以——你还想要哪一块?”

他笑得眉眼弯弯,像是一只吃饱了的小动物,自由自在又无忧无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