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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假设他们在十二点半前后正式与敌人交手。”我说,“之前有五个半小时的空档,如果对手要观察或者提前设伏,就必须接近安全屋。而只要他靠近,蝙蝠侠和利爪同时未发现其迹象的可能性就不大。”

“除非他或者她跟随理查德到目的地,而这五个小时的时间里什么都没干。安全屋不只有一个出口,守在门前等待援军也不合逻辑。”

最后我总结道:“看来敌人不是冲着他们两个去的。有人知道林肯路12号是我的安全屋,想要在那里埋下陷阱等我过去。”

但问题就在于,理论上只有我、阿尔弗雷德、理查德和蝙蝠侠知道它存在。

这栋别墅是我父母销赃的地方,平时我并不常来,以至于壁灯年久失修。我在忽明忽暗的光线里和阿尔弗雷德对视半晌,他明白了我的未尽之意。

“不会有人泄密的。”他说道,“您的客人来访时日尚短,您离开的这几天,理查德少爷一直在我的约束下。至于我——您应当知道我早就和您站在一艘船上了。”

我不置可否:“不管怎么说,无论他们想在安全屋布置什么,现在都提前暴露了。如果是我的老对手消息又足够灵通,就该过来拖住我,以防止我同理查德与布……蝙蝠侠汇合。”

“可是他们不会知道您不在韦恩庄园里。”

他话音刚落,西装口袋里手机响应似的嗡鸣起来。我马上看过去,阿尔弗雷德皱着眉看了眼屏幕,脸色更阴沉了,假如不是周围光线颜色深,他看上去就像个刚出土的老僵尸:“是庄园里的烟雾报警器,老爷,确实有人准备对您动手了。”

事情到这个地步,冷酷一点说,我的安全反倒暂时没什么威胁——最重要的是弄清楚敌人的身份、以及他们是如何知道林肯路12号的。

这件事巧就巧在他们应该计划了很长时间,我的失踪在有心人眼里不是秘密,对想要搞事的人而言简直是天赐良机。

然而信息流动造成的时间差始终存在。我回来的很突然,不过辛迪加动向足够显眼,说不定他们在发现安全屋里有人之后就推测到我回来了,这才选择突袭韦恩庄园以转移我的注意力。

然而老实说,仇恨我的对象实在太多,我得用排列组合公式才能算出我今夜的对手有多少种可能性。

“阿尔弗雷德,你去韦恩庄园。”我对管家说道,“让他们以为我就在岛上、这次偷袭取得了成果。我需要去林肯路看一眼。”

“他们明知道我最有可能和你一起去,就让韦恩庄园至少引走一个人,这样对手只有我或者你,不管是胜利还是逃跑都有希望……abcd,做选择题,这种行事风格让你想到谁了?”

阿尔弗雷德干巴巴地说道:“某个粘着人不放的臭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