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金科玉律 人间卧底 1571 字 2022-08-25

这个经典的案例还涉及到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在法理学的课堂上老师应该都会讲。

学生有之前的学习基础,那他讲起来也会轻松一点。他点开下一页PPT,展示案件的审判结果。

这个案子的进展倒算不上是一波三折。

2001年10月11日,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案件的受理费由张某承担。

也就是这官司一审的结果是二奶输了,而且是惨败。

一审判决后,张某上诉到上级法院,跟蒋某再一次对簿公堂。

2001年12月28日,二审法院以“公民的民事行为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黄某与张某在非法同居关系下所立遗嘱是一种违反公序良俗、破坏社会风气的违法行为”为由,终审判决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原判。

我国的诉讼程序采取二审终审的制度,在一般情况下,同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即宣告终结,二审的结果就是最终的判决结果,二审的判决书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二审法院还是判了二奶张某败诉,认为她不该依照黄某的遗嘱取得黄某的遗产。张某再次惨败而归,而且这下子她的诉烟全灭了,她必须服从二审判决书的判决结果。

随后席澍清又放出了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供学生们参阅。

这个案子为什么有学习的意义和价值,为什么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是法学院经典的教学案例之一,原因就在于它有很多的冲突点和矛盾点,很多法学界的大佬都曾质疑过该案的判决理由,他们认为法院作出的判决是不合理的。

这个案子被称为国内公序良俗第一案,因为本案中黄某的遗嘱是公证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他将自己的那部分遗产赠与给“朋友”张某的行为,是他的真实意愿,是合法有效的。然而二审法院还是撤销了这份遗嘱,认为该遗嘱违反了民法里的公序良俗原则,是违法的、无效的行为。

“都看完了吧,我想问问,有多少同学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举手我看看。”席澍清开口问道,有个有趣的想法在他脑子里慢慢的成形了。

举手的情况也很有意思,几乎所有的女生举手了,都认为合理。而大部分男生都没举手,但喻熹和他的室友们都果断的举起手,一个屋檐下的嘛,都要整整齐齐的,可能他们的观念跟别的男生就是不大一样。

席澍清的脸庞慢慢地浮起了一抹让人琢磨不透的笑意。他慢慢地沿着过道走到陈琚的座位旁,对着他说:“你是这个班的现任班长对吧?我看你刚刚没举手,你认为该判决不合理是吧?”

陈琚对这突如其来的问话搞得有点懵,也来不及多想,他装作镇定的伸手扶了扶他的黑框眼镜,回答道:“是的,我是班长陈琚,没错,我认为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