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说话寂寞的草原、经常耍脾气顽劣的风、虽然孤独还是要生活的野花……,农场一切的一切都让他喜欢,怀念,经过半年的辗转,还是这里让他平静。每每得空都要找个宽敞的草地,躺着睡个美美的午觉。
如果生活就这么简单——天空、大地,大地、天空,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毕良就是毕良,从没因为任何的风波而有所改变。
“哦!原来你在这里!”男孩欢快的几步跑过来,一屁股坐下来,很自然的搂过他的肩膀。
没有排斥男孩的亲昵,看到这个孩子总让他想起一个人,那个人几乎占据了他的所有梦境,每看一次这双眼睛都会更深的陷落一层。
“你要的东西我已经找到了。”男孩近乎贴上毕良脸颊的说道。哇哦!好香哦,他独有的香草气息,没酿的酒也会让人醉,有点老有点瘸的他也让人这么迷恋呢!那个单薄的肩膀也好诱人哦,顺势靠在男人肩膀的男孩闭上眼睛,感到从未有的平静。
没有一个人愿意从他身边逃开的,没有。
砰!
枪响。
毕良霍的起身,朝后望去——一个身材颀长男子手握猎枪,掘立于山坡,长发微微浮动。再把头转向前方,一只受伤的兔子趴在地上艰难的喘着气。
“住手!”毕良厉声喊道。
“你凭什么让我住手?!”男子喊回。
不理睬男子的叫嚣,毕良瘸着腿朝小兔子走去,看见有人接近,脆弱的生命挣扎起来,手放在小兔子的脑门上轻轻摩娑,还没有一个生灵能不被他的这个动作所安抚。
兔子安静下来,毕良蹲下身察看兔子的伤势。
“SHIT!“唾骂一声,男子瞄准毕良举起猎枪。
“舅舅!”翁士博惊呼。
砰!子弹在毕良脚边炸响,兔子受惊的一缩,毕良不受影响的给兔子上药包扎,纹丝不乱。
被毕良的反应真的气到,如果他稍微显露出一丝一毫的惊恐,翁凯森都不会来气,偏偏他就是能作到处乱不惊,偏偏他就能成功触怒到自己。